Re: [申訴] forsale板主pointa違反申訴流程

作者: lattes (拿鐵三合一)   2022-12-31 17:22:39
※ 引述《pointa (偌痕~*)》之銘言:
: 1. 查該名使用者共來信6次,後標註 X 表管理者未回信
: (1) Thu Dec 29 01:06:26 2022
: (2) Thu Dec 29 01:16:52 2022
: (3) Thu Dec 29 09:24:25 2022
: (4) Thu Dec 29 09:44:21 2022 X
: (5) Thu Dec 29 13:43:11 2022
: (6) Thu Dec 29 15:24:11 2022 X
: 一個人可以在一天內同時來信6次,而不願給管理者重新檢視發文內容的使用者,
: 不斷就自己有疑義的部分作論述,卻無視不是每個人都向該使用者有時間可以連續詢問
: 不懂得尊重管理者,也不重視管理者是否能夠對使用者有公平客觀的執法,
除了第四封信為因為覺得自身論述不夠完整
故整理範例後再次寄出外
其餘皆為收到您的回覆後才寄出
我寄出的最後一封信件前您的回覆亦明確表達不給予討論的空間
前一封申訴漏貼了最後的去信
避免資訊不完整於此補上
http://i.imgur.com/ubL1sco.jpg
並未有無視使用者是否有時間的問題
若因繁忙您可以審慎思考後再回覆
我的回覆效率並不是您回覆不在意使用者意見的理由
: 而是要求在短時間內給予使用者所希望的回應,反正能夠解除使用者的違規處分就好!
對於版規的理解錯誤為我個人錯誤行為
原因接受處分
其實我的信件也從無希望能夠解除處分的訴求
您的預設立場造成的問題的再三模糊
: 該名使用者可以重新檢視看看回信內容,沒有使用電腦是無法管理看板的,
: 若他只是希望獲得一個回應,何必又良善的口氣?
: 刪文時間不到1天,管理者尚未利3天用假期時間重新刪文的檢視合理性,
: 個人認為,因為不符該使用者的期待!
我的良善口氣就只是我個人習慣與網路禮貌
請勿理解為我希冀解除處分的低聲下氣
刪文的合理性也並非我的申訴訴求
我對於退文的合理性並無質疑
起初是針對退文引用板規的確認
後續是針對引用板規提出合理性討論
我的工作偶需輪班
不是每個人都有三天假期
回應效率也是我個人習慣
並無催促回覆之意
您已經回覆想必都是已經思考過了
不太清楚與連假三日的關聯性
: 以下先張貼本板相關2條規定
: 1-2.禁止超貼:每7天內僅可發表3篇文章,且同一商品僅能刊登一次。
:    違規遭刪除之文章仍計入該週期額度。(*被刪3次後就別再試著發文了)
:   同IP、同PttID持有者、同網拍賣場,均共用額度。
:    7天週期計算:以每週日起至週六為計算週期。(詳見2-1)
: 每7天內僅可發表3篇文章,「每篇文章內僅能販售5項商品」,且同一商品僅能
: 刊登一次。違反前項規定者,水桶7日,再犯則加倍水桶累計無上限。
: 1-3.禁止手動置底:同買賣家(同IP亦同)、含前篇文章之商品,同週期不得重PO。
: 週期之計算標準同前項,惟已遭刪除之文章除外,但仍計入週期額度內。
: (同商品項目增減/商品數量及內容修正/與其它商品搭售或同捆/降價求售等均列入)
: 綜上簡言:同週期內任何商品僅能出現一次
: : -疑義論述-
: : 1.新增板規1-2中提及「每篇文章內僅能販售5項商品」
: : pointa板主解釋為只要物品名稱不同
: : 就視為不同項商品 但若合售就沒有問題
: : 故以下為例 若販售項目方式為
: : A.
: : [販售物品] 藍色擦擦筆/紫色擦擦筆/黃色擦擦筆/綠色擦擦筆/粉色擦擦筆/橘色擦擦筆
: : 以上各種顏色各一隻
: : 20元/隻
: : -此項方式視為違反板規 有六項商品 六件物品
: : http://i.imgur.com/WK1jsyX.jpg
: 這樣算6隻,確實違反板規。
: : B.
: : [販售物品] 藍色擦擦筆/紫色擦擦筆/黃色擦擦筆/綠色擦擦筆/粉色擦擦筆
: : 藍/紫/黃/綠各一支
: : 粉色五支
: : 20元/隻
: : -此項方式不視為違反板規 有五項商品 九件物品
: : http://i.imgur.com/WK1jsyX.jpg
: 敘述部分算5項,不違反板規(商品不計數量只看品項)
: 但若該使用者張貼錯誤圖片,仍會被視為違反板規。
: : C.
: : [販售物品] 擦擦筆六種顏色各一隻
: : 20元/隻 合售120元
: : -此項方式不視為違反板規 有一項商品 六件物品
: : http://i.imgur.com/WK1jsyX.jpg
: 敘述部分算1項,因為全部的筆算1項,不違反板規(因為商品全部一次出售)
: 但若該使用者張貼錯誤圖片,仍會被視為違反板規。
: : D.
: : 文章一、[販售物品] 藍色擦擦筆/紫色擦擦筆/黃色擦擦筆
: : 20元/隻 各一支
: : http://i.imgur.com/aYoWY6e.jpg
: : 文章二、[販售物品] 綠色擦擦筆/粉色擦擦筆/橘色擦擦筆
: : 20元/隻 各一支
: : http://i.imgur.com/QTHyrtT.jpg
: : -此項方式不視為違反板規 兩篇文章各3項商品
: 因為分成2篇文章,每篇文章僅販售3項,故不違反板規。
: : -認為爭議點-
: : 個人認為限制五項的版規或許是為了避免單篇文章過多品項造成混亂
: : 可能會造成審文困難
: : 立意良善也有其可解釋意義之處
: : 但其實商品類型相同 或是多為小型雜物較多的情況
: : 因此版規 將同類型的商品拆成兩篇或多篇文章 反而會造成洗版的困擾
: 1-2.禁止超貼:每7天內僅可發表3篇文章,且同一商品僅能刊登一次。
: 1-3.禁止手動置底:同買賣家(同IP亦同)、含前篇文章之商品,同週期不得重PO。
: 週期之計算標準同前項,惟已遭刪除之文章除外,但仍計入週期額度內。
: (同商品項目增減/商品數量及內容修正/與其它商品搭售或同捆/降價求售等均列入)
: 1-2及1-3已經限制掉這個問題,
限制的不只是問題
還有小型物品的販售問題與權益等等
是否有必要與限制的合理性是我所希望討論的
過去無此條例時與現行實際差異又是為何
: 單一使用者單周僅能在3篇文章內最多販售5項/1篇、15項/3篇物品
: 超過就算違規,會有一大段時間無法發文,再者考量交易板屬性,
: 單一使用者販售物品一周後很多人是不會往前爬文,或是該物品有所更新狀態,
: 所以給予重新發文機會以利完成販售,因此確實有必要給予適度的洗板。
: 另一方面也可以讓其他使用者去檢視該名販售者的過往紀錄、販售商品內容、信用...等
: 綜上簡言:同週期內任何商品僅能出現一次
對於交易版的屬性請問是從何判斷
我個人販售與購買的經驗
還是會利用搜尋工具搜尋需要的二手物
販售上也多次經驗貼文久後收到是否售出的詢問
洗版與我描述的同商品必須被拆文販售的權衡利弊是我申訴的訴求
五項的數字是如何訂定的
洗版的適度性又是從何判斷
: 單一使用者販售物品一周後很多人是不會往前爬文,或是該物品有所更新狀態,
: 所以給予重新發文機會以利完成販售,因此確實有必要給予適度的洗板。
此部分說明如果套用於無限制五項項目
也是同理且合理
並無針對五項限制的說明
: : 如果是欲限制販售物品數量
: : 但B的案例中 販售物品數量也大於A 卻沒有問題
: : D的案例中 是目前看似最合理的作法
: : 但實際上卻有造成類似品項重複刊登的問題
: : 對於低價格多品項的小型二手物也有其不便利性
: : 又或是要改寫成合售 但卻也沒有真實合售的必要性
: 如果事後發生購買者申訴販售者刊載內容與販售內容不實,會依黑名單予與停權處分。
: 販售者自己要去思考怎麼做對自己才是最有利的,ptt僅是非營利平台,並無收受上架費,
: 管理者也屬志工性質,利用閒暇之餘協助管理板面,更無領取報酬或是有償性物品,
板主多次強調管理者屬於志工性質
但板主為參選制度並非強迫性質
無報酬或有償物不代表使用者提出需求的討論能被忽視
非常感謝板主的奉獻 但還是希望能就事論事
: 本板性質屬於販售者將自己已無需求之物販售,
: 販售者若有急需販售需求或是得以該方式牟取生活開銷,應考慮其他合適管道,
: 所以因應本板性質,給予適度的限制是有必要。
板主多次預設立場影射使用者販售物品為急需販售或牟利
想請問判斷的標準為何
適度的限制又是從何建立適度標準
: 另查使用者販售之商品分別為
: (1)寶可夢(伊布)、(2)寶可夢(暴鯉龍)、(3)寶可夢(可達鴨)、(4)寶可夢(超夢)
: (5)寶可夢(皮卡丘)、(6)寶可夢(妙娃花)、(7)寶可夢(水箭龜)、(8)寶可夢(噴火龍)
: 每隻200~300元,正常人應該都有能力辨別上面是幾隻玩具/玩偶/公仔,
: 該商品販售商或是產品開發商會解釋這些都是同1種商品嗎?
: 該名使用者應該自己在思考一下。
超過規定中的五隻商品為我的對於版規的錯誤理解
我接受板主的退文與水桶
同時提出五項規則的板規疑義與討論
每隻200-300元的價值差異乃款式稀有度的差別
但我認為都是相同系列玩具(原先以為算同項商品)
故販售金額也訂定均等
不知這樣的解釋我是否能被列為正常人之範疇
板規中的項目定義明確性也是我的疑義處
相同飲料也會有保存期限差異
假設我販售五瓶紅茶
保存期限各有差異
販售時提供不同保存期限選擇
究竟算五項商品
還是一項商品五個
舉例較為極端為顯示板規的瑕疵
但實際就是有相當多類似的情況
我個人沒有商品販售商或產品開發商的經驗
所以我認為其都是同一種商品
就是我的收藏二手物而已
我不太清楚為什麼我販售二手物需要站在產品開發商的立場思考
煩請管理者應該再*思考一下。
: : 而是板規使用上盲點解釋與使用者發言權
: : 板規應是使用者共同遵守 且須合理、準確的規範
: : 本次是遵照forsale板板務交流公告中 對於板規疑義可提出反應
: : 最後卻僅獲得情緒性回覆
: : 我認為已侵害使用者發言權益
: 如果不懂得尊重管理者,給予其重新檢視規定的時間,
: 一時未回信即表示得重新思考、與另位板主討論該如何增修或解釋規定,
但您回信了 沒有未回信之情事
我也是因為您的回信表示沒有討論的必要
才尋求正當申訴管道
若您需重新思考 或是有討論需求
大可以於信件中表明
相同的資訊我也有告知另位板主
X大板主告知我可透過申訴組務管道
: 這不但是溝通,也是一種壓力,本人回信也提到並無領取站方薪酬或是物品,
: 但該名使用者 完 全 沒 有,只認為自己所言甚是所以不段來信請求解釋。
: 從上面6篇來信時間即可證明管理者所言,
我的回覆信件中並無給予任何壓力
每一封信件皆為受收到您回覆後再回覆
並無所謂不斷來信的狀況
來信時間僅可證明我回覆快速的習慣
僅見針對時間不針對內容討論以避重就輕
薪酬部分回覆同上
板主多次強調管理者屬於志工性質
但板主為參選制度並非強迫性質
無報酬或有償物不代表使用者提出需求的討論能被忽視
非常感謝板主的奉獻 但還是希望能就事論事
: 板規1-2多次增修調整,即是要符合全體使用者的需求,
: 增加部分限制,也是為了管理某族群使用者,
請問是何種某群組族使用者
我想提出討論的就是部分限制的合理性
如果僅是為了管理某群族行為
影響大部分使用者權益
是否真正符合大眾使用權
: 一來增加其周轉率,二來適度限制也能降低他人不良觀感,
: 該名使用者若有建議,應先考慮其所建議內容是否能一體適用所有使用者,
不太明白五項限制週轉率的增加因子
我的建議內容也是希望能達到平衡
過去沒有五項限制時也是一體適用所有使用者
板規的訴求不是使用者方便就好
但也不是管理者方便為優先考慮
: 畢竟其非管理者,管理者每天在看板,每天在管理,
: 與經常使用者都有某種程度的默契存在,尚請該名使用者自行思考看看。
我就是經常使用者
目前我思考後我們尚未達到您所謂的某種程度默契
根據近期申訴紀錄
新板規確實存在瑕疵與可討論空間
但信件中您的不友善答覆
可見並無討論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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