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D0017
【裁判日期】107.12.10
【裁判案由】Schmid □ [申訴] 欲刪除M文,且未違反板規
【裁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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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一、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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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據本站站長公告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1348aPLp (SYSOP),即明言「板主有權
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經組務查詢,申訴人之多篇文章確實對於登山
經驗有所裨益,板主認定文章適合留存,於站規相符。
二、若申訴人已不願自身文章在板面上分享,可使用合乎板規的方式,以修文方式修除不
願分享之文章一部或全部之內容。
三、綜上所述,全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