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mo0516 (momo)》之銘言:
: 推 garbee7994: 我覺得保留表弟是正確的,傷病特例只要付表弟一半薪 08/27 16:05
: → garbee7994: 水,而且表弟有季中復出的可能,再者表弟年齡跟天賦擺 08/27 16:05
: → garbee7994: 在那邊,要是真的奇蹟似的浴火重生,我湖還簡單的做了 08/27 16:05
: → garbee7994: 一個人情給他,簡單來說花一百多萬留表弟位子低風險 08/27 16:05
: → garbee7994: 高報酬 08/27 16:05
: → darkin: 樓上是不是弄錯什麼了 傷病特例跟表弟領多少沒半點關係 08/27 16:15
: → darkin: 怎樣他都能領到350萬的全額 08/27 16:15
: 推 garbee7994: 回darkin大,以球團來說跟聯盟要回一半,球團的確只要 08/27 21:32
: → garbee7994: 付一半薪水出去阿XD 08/27 21:32
呃,garbee7994應該是錯誤理解規則了。
首先,傷病特例要跟聯盟申請,整季報銷(但提早回來沒關係),看聯盟判斷給不給。
其次,薪水照付全額(也許保險公司會付一些),並不是也沒辦法「要回一半」。
而是因為NBA有薪資上限,超過上限後只能用特例條款(包括底薪特例)簽人。
即,特例條款以外的狀況,老闆有錢想花,聯盟都不給老闆花,
這也是湖人這幾年球員薪資總額不高的原因,每年暑假清空間,清完之後明年繼續清。
所以在Coon's FAQ裡,直接提到:
「This exception allows a team which is over the cap to replace
a disabled player who will be out for the remainder of that season.」
藍字:薪資超過上限(只能使用特例)
綠字:整季報銷
傷病特例若聯盟審核通過,可以跟多一個格子簽人或交易,
這個特例的額度是整季報銷球員的一半薪水,但一樣是球隊出,不是聯盟幫忙出。
聯盟只是多給格子(球員名單+1)跟多給一個特例條款,錢還是球隊要自己花的。
若是有豪華稅問題,也一樣是要繳稅的(當然這季湖人遇不到這問題)。
但這個一半在表弟這案例上,比底薪還少(底薪隨年資調整,10年老將就是2.6M)。
所以就是多一個格子,可是限定1.75M以內,5年以上老將的底薪都比這高。
若是裁掉表弟,多出的格子可以用底薪特例最高簽到2.6M。
所以最後還是要看傷病評估,是不是整季報銷,
以及若整季報銷,要裁掉還是跟聯盟申請傷病特例,這些都是考驗管理階層的判斷。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