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國研院語言研究院板主請假規則

作者: FECer (阿賢)   2012-02-14 18:33:17
國家研究院語言研究院板主請假規則 2012.02.14
1.板主不得連續 7天未上站,若因故未能上站請至LangService板請假或信件告知組長。
ex: 板主上次上站日為1/01,至1/09再度上站即違反此規定,1/08上站則未違規。
2.請假理由請確實填寫,不得虛偽填報,違者得視情節處申誡或停職處分。
3.假單請註明職務代理人,板主獨任時職務代理人則為組長。
4.請假日數最高為連續30天。
有特殊事由經組長專案核准得再延長60天,共計90天。
若因超過90天未上站由本站系統免職或違反本站其他法規者,依本站規定處理。
5.一年內不得請假100日以上,100-110天申誡一次,111-120天申誡二次,超過120天
則直接免職,請謹慎使用。
6.板主連續 7天未上站也未事先請假者處申誡乙次,若超過14天則暫時停職。
被檢舉板主經暫時停職後超過14天仍未上站者,得予免職,避免妨害板務運作。
板主累計申誡兩次停職 1個月,累計申誡三次則免職。
7.板主得對未上站之原因提出解釋,若理由正當得予免罰。
8.板主不服本組停職或免職處分,得依相關規定向國家研究院群組提出申訴。
9.未盡事項適用本站及國家研究院群組規範。本規則自發布日起施行。
語言研究院組長 FE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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