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 將英語列為第二官方語言(公共政策連署)

作者: windflye (風號:)   2016-10-18 13:58:36
看到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在連署
提議者James
將英語列為第二官方語言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希望一段緩衝期年限後,所有官方公文書、公共建設標示,一律必須中文、英文並列。
公立中小學英文、英語授課時數必須不低於中文。
利益與影響
無可諱言,英語系國家的 GDP 平均高於非英語系國家,香港、新加坡的國際化程度也高
於台北,為了下一代的競爭力,又可縮小城鄉差距,增加師資就業率,請大家支持!
看起來還不錯,認同的可以幫忙連署
作者: kaifrankwind (大師兄)   2016-10-18 14:05:00
作者: bliss869 (Hay ni)   2016-10-24 15:28:00
日本呢?
作者: tucson (tucson)   2016-11-14 22:07:00
沒有必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