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稿] 財金法律群組開版原則

作者: 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   2009-03-17 14:09:30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作者: 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 站內: (某隱形看板)
標題: [討論稿] 財金法律群組開版原則
時間: Tue Mar 17 14:06:33 2009
各位板主/小組長/群組長好, 以及各位使用者好.
因為個人私下收到了一封開版的要求, 看過了本組精華區並未查找到, 所以先將
國家研究院的開版規定轉錄於此, 請各位板主/小組長/群組長以及各位使用者能針對規定
提出您的高見, 待討論過後將其成為本小組開版的規定.
先感謝各位幫忙.
以上.
ninmit
又, 原文在 AboutBoards 精華區內 (z-4-3) .
作者 zoea (quit...)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公告] 新增看板
時間 Sun Jan 15 13:36:3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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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新增看板
連署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新增看板連署。
3.發起人需同時為版主候選人之一,否則連署無效。
4.發起人及共同連署之版主候選人皆需符合連署人資格,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
5.申請者不可同時兼任3個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組板主,組務以及站務看板不在此限。
程序
1.自行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後,請於Aboutnew版發表連署文章並進行連署。
2.發起人需於類別處填入目前小組內已有的分類,詳細內容請參閱組內各目錄,
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小組長若對分類有疑義,得於小組看板提出疑問並限定一定時間
請發起人回應,若無回應與說明,組務得逕自宣布連署無效。
3.發起人需於申請政見中詳填新增看板理由及討論主題。
小組長若對該項說明有所疑義,得於小組看板
(若無專門小組看板則為aboutboards版)
提出疑問並限定一定時間請發起人回應,若無回應與說明,組務得逕自宣布連署無效。
4.前兩項分類及理由,若非得於國家研究院新增看板或有重複性質看板,
組務得於討論後,宣布連署無效並說明無效理由。
連署人數及審核
1.不論類別各新成立看版之連署門檻為贊成者超過或等於40個連署"且"大於反對連署
有效連署﹝符合連署人資格之連署﹞
2.發起人在該連署達連署門檻之後,需依新增看板表格於小組看版告知小組長。
若無執行以上動作,小組長得不受理該連署申請。
看板試閱
1.達連署門檻後,經組務審核無誤,則新增試閱看板,類別為"試閱"。
2.試閱期間一個月,該試閱期間過後
試閱看板之該組小組長將提出試閱投票於組務會議,投票期間為一星期。
投票人為組內小組長,決定是否讓看版存續,選項為[贊成]、[反對]、[無意見]。
凡投[贊成]、[反對]之小組長必須在留言時寫明理由,否則視為廢票。
會議投票結果出現後,小組長立即公佈於AboutBoards版,
若最終結果為[贊成]+[無意見]≦[反對],小組長需收回試閱看版。
結果若為[贊成]+[無意見]>[反對],小組長需更改該看版之類別為原申請類別。
新增看板表格
  文章標題 : [申請新板] ???板
  內 文 : 
         申請新板
         (1)新板之英文板名:
         (2)新板之中文板名:
        (3)新板的看板位置:國家研究院 -> xxx小組
         (4)申請板主者帳號:
        (5)經營方向與目標:
  
         (6)連署結果:(請複製連署結果於此點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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