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LAW版版主怠惰管理版務及3日未上站

作者: Sanji (香吉士)   2013-12-30 19:04:04
※ 引述《bencheming (斑鳩明)》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查LAW 版版主 Sanji 有以下情形
: 1.3日不上站,並且上站時間刻意跨日,意圖消極的規避限制
: 《ID暱稱》Sanji (香吉士) 《經濟狀況》普通
: 《登入次數》173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65 篇 (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 《上次上站》12/22/2013 00:38:22 Sun 《上次故鄉》222.64.217.176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2.怠惰版務,不管理版上文章
: 18625 12/08 mirockf2 □ 請問考選部辦事人員行政疏矢 (標題錯誤)
: 18735 + 312/19 d98943041 □ 嚴正抗議司法不公,踐踏人民司法權益!(標題錯誤)
: 18737 112/20 MOTOFLYAIR □ 詢問律師諮詢費 (標題錯誤)
: 18754 + 12/21 mniytc □ 普安堂古蹟遭拆除案召募志工
: (標題錯誤兼內文與版旨無關)
: 18789 + 12/24 james2596 □ [討論] LINE帳號遭盜用進行小額付費詐騙頻傳,
: 18790 + 12/24 james2596 □ [討論] 於知名服飾網站購物小心分期付款詐騙
: (無討論內文,轉貼洗文章)
: 18794 + 12/24 klarat977 □ [問題]
: 18795 + 12/24 klarat977 □ [問題] 詢問租房問題謝謝
: (一文多PO 加上標題錯誤)
: (另有許多文章推文用詞不當引發紛爭也未見處理)
: 3.精華區未積極更新
: 最後一次更新在2012年10月 也僅更新一篇實務問答
: 以上,明顯怠惰版務,無任何積極管版行為,放任違規行為不管,類似情形已超
: 過半年。
: 請小組長查明,並請建議該版主是否要換人,否則該版毫無秩序可言
: 根本就是掛名擺爛而已.
: 以上
※ 引述《bencheming (斑鳩明)》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查LAW 版版主 Sanji 有以下情形
: 1.3日不上站,並且上站時間刻意跨日,意圖消極的規避限制
: 《ID暱稱》Sanji (香吉士) 《經濟狀況》普通
: 《登入次數》173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65 篇 (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 《上次上站》12/22/2013 00:38:22 Sun 《上次故鄉》222.64.217.176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因最近住宿宿舍網路非常不穩導致多日未能上來管板,在此深感抱歉,另現在只有下班時
間才能上來管板,並非刻意跨日,消極規避限制,還請諒解。
: 2.怠惰版務,不管理版上文章
: 18625 12/08 mirockf2 □ 請問考選部辦事人員行政疏矢 (標題錯誤)
: 18735 + 312/19 d98943041 □ 嚴正抗議司法不公,踐踏人民司法權益!(標題錯誤)
: 18737 112/20 MOTOFLYAIR □ 詢問律師諮詢費 (標題錯誤)
: 18754 + 12/21 mniytc □ 普安堂古蹟遭拆除案召募志工
: (標題錯誤兼內文與版旨無關)
: 18789 + 12/24 james2596 □ [討論] LINE帳號遭盜用進行小額付費詐騙頻傳,
: 18790 + 12/24 james2596 □ [討論] 於知名服飾網站購物小心分期付款詐騙
: (無討論內文,轉貼洗文章)
: 18794 + 12/24 klarat977 □ [問題]
: 18795 + 12/24 klarat977 □ [問題] 詢問租房問題謝謝
: (一文多PO 加上標題錯誤)
: (另有許多文章推文用詞不當引發紛爭也未見處理)
上述文章本人皆有看過,除了第18794篇是klarat977手機發錯外,其餘本人皆接受其發文
,並非不處理。上述標題錯誤的,在於板規規定除了[新聞]有強制規定一定要有標題外,
其餘皆未限制,另法律板目前規模不大,水量不足,基於鼓勵板友多多發文,故不僅沒有
限制如18737之類廣告文,也未加以處罰。另james2596該板友也同上理由,且該人所發文
並非與法律無涉,旨在期望板友能針對時政與法律來討論.故准許其張貼文章。而klarat
977錯發一文,將予以刪除,特此說明。
: 3.精華區未積極更新
: 最後一次更新在2012年10月 也僅更新一篇實務問答
: 以上,明顯怠惰版務,無任何積極管版行為,放任違規行為不管,類似情形已超
: 過半年。
: 請小組長查明,並請建議該版主是否要換人,否則該版毫無秩序可言
: 根本就是掛名擺爛而已.
: 以上
精華區確實久未更新,在於板友多是以推文回答,而少用回文,如有較好的實務、學術見
解或回答,也會加入精華區。
最後再次跟板友們說聲抱歉,本人真的沒有怠惰管板,甚至在其他板看到不錯的文也會邀
請轉貼,給板友多一些討論,如LAW板#1IjSIoHB一文即是我請原PO轉貼,造成大家誤會真
的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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