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板主您好,
本人將依我所述的, 將本文轉至 Aboutboards 板 以及 stock 板, 並將請群組長 Zuyi
處理.
致 Zuyi 群組長,
您好, 我是財金法律小組 (Law-Service) 小組長 ninmit.
關於 Stock 板板主 a 板主 經 h 板友檢舉代操一事, 並經股板 e 板主附議, 本人依
權限將 a 板主停權, 事件經過請詳見 Law-Service 板相關文章.
本人目前也在 Stock 板上潛水看文, 敬請 群組長幫忙協助理處並確定判決是否有誤.
若因緊急處理有誤而造成 a板主權益受損, 本人將會請辭 財金法律小組長乙職, 並於
Stock 板以及本板發出道歉聲明.
以上, 請群組長幫忙處理.
財金法律小組小組長
ninmit
※ 引述《arbit (非誠勿擾神隱阿鼻)》之銘言:
: 申訴人: arbit
: 事由:在尚未釐清事情真相之前
: 處以此判決 本人無法接受
: 本人 重申 絕無幫鄉民代客操作
: 亦無非法吸金 招收會員
: 亦無利用股票版版主之便
: 從事有利於己之商業行為
: 尚祈明查
: 版主 我可以不做 但
: 請還我清白
: 以上
: by arb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