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lenord申訴大量自刪標的水桶10年案駁回

作者: IanLi (IanLi)   2015-06-04 21:30:55
主旨:lenord申訴大量自刪標的水桶10年案駁回
類型:組務申字號20150604-0
說明:一、本案經 #1LQe1QP-一文通告,申訴人lenord允諾本
小組長不須迴避,因而據申訴人lenord與被申訴人
Sirius1812及 Stock板板規與判例裁定如下:
二、本案申訴人lenord訴由摘要如下:
     a.未經警告即進行處分
b.申述人承認違反禁止自刪標的文板規在案可稽
c.陳述自刪文的原因
d.前科的認定
e.不認同一篇一罰
三、本案被申訴人Sirius1812答辯摘要分述如下:
     a.標的文處份是一篇一罰
b.標的文不能自行刪除已充分與看板告知並給予板主得代為刪除之解套
c.股板裁罰一直以來皆是累進制
四、就雙方之要點裁判,就 Stock板板規總則第4.條 "
初犯由板主主觀判定砍文並水桶一週,再犯水桶一
個月並劣退,三犯浸20年水桶。" 可得知股票板的
違規處分採累進制,並無未經警告不得處分之情形
,此外判例得知警告是股票板板主群,在非故意或
嚴重的板友,就初犯板友進行教育與輔導之法,與
申訴人二、a.不合併與被申訴人答辯無矛盾。而申
訴人二、c.實屬知道板規之故意犯自白,與被申訴
人無關並佐證 Stock板已充分宣導之情形,經小組
長複查, Stock板進板畫面 (附錄一) PTT 股票板
板規增修條文 "4.本板全面禁止刪修推文,違者依
板規4.處理。" 明確宣導板規,置底文#1KLxE_14
"[公告] 股票板板規 (201411修)" 也有相關
板規的整理,而板規修改公告 #1KLrEzZG,皆已達
到公告周知程序與被申訴三、b.一致。經查 Stock
板前科的認定板規總則第4.條並未限定同樣原因之
累犯,與被申訴人三、c.所述一致。與申述人二、
d.與二、e.相矛盾。就處分之量刑而論,申訴人自
刪達17篇,詳見股票板 #1LE5s_YD一文之公告,即
使自刪第一篇警告寬容,依然累犯16次,早已超過
看板規範三犯浸20年水桶之原則,其處分10年水桶
並未有過刑之情形。
五、綜上訴各段之文,本件申訴人申訴無理由,判決駁
回。
六、受判決人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板
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
照並於組務板公示之。
財金法律群組組務板 小組長 IanLi 2015/06/04
附錄:
附錄一
PTT 股票板板規總則 此致IanLi板友
1.文章格式需符合"範本"及"標題",違者如板規4.。
2.本板禁止注音文、廣告文;一、二行、過短文章除公告外請用推文,違者如板規4.。
3.板友發文前請先閱讀置底文或查詢精華區,避免詢問月經文,若精華區已有明顯答案
者,經板主判斷後砍除。
4.本板板反對人身攻擊、重複類似論述、造神運動、內容無意義等類似轉信版的發文,初
犯由板主主觀判定砍文並水桶一週,再犯水桶一個月並劣退,三犯浸20年水桶。
5.請勿發文廣告,禁止於簽名檔提及業務,業內請到Broker發文,違者砍文並得處分。
6.本板不歡迎學術問卷等與本板性質相違背之文章,違者將予以砍除並得並得因累犯加
重處分。
7.本板其餘規定參照判例與其餘看板內之公告。
PTT 股票板板規增修條文:
1.政府官員或外資對台灣總經、產業看法的新聞,每日限五篇,且內容不得類似;回文
必須有具體論述,酸文或意識型態看法請在閒聊文內進行,違反此以板規4.處理。
2.不得發與股市無直接關係之新聞,違反此以板規4.處理。
3.研究生問卷需經過板主群允許才可發文,並須檢附認證板主,否則刪文並水桶一個月
並退文。詳見第 9頁說明。
4.本板全面禁止刪修推文,違者依板規4.處理。
5. [閒聊] 文的管理依 " [公告] 閒聊文規範" 管理,詳見第11頁說明。
PTT Stock 股票板板主 eyespot/IanLi/Sirius1812
作者 lenord (雷諾德)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申訴]關於自刪標的
時間 Thu Apr 23 11:05:5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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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lenord
2.判決書
主旨:lenord 大量自刪標的文,水桶10年。
類型:股板簡字號20150423-1
說明:經板主檢視板面,查lenord 大量自刪標的文,
且有前科在身,且依累進法,故依板規處以水桶10年。
◎板上自2014.11.3開始全面禁止自刪標的文
https://www.ptt.cc/bbs/Stock/M.1415009733.A.A85.html
使用者注意,標的文處份是一篇一罰,且已經實施近半年,
且板上已有不少自刪標的文被處份者,
千萬不要說你不知道有這項罰則。
如要申訴請至Law-Service看板。
3.關於說明部分有提到有前科在身,我想請教版主
小弟有自刪標的的前科被警告過嗎?
 
再來,因本人有在經營粉絲團。
為了避免廣告嫌疑,所以選擇自刪標的
畢竟版上已經有人說小弟在廣告
這篇我自己桶自己沒錯
但是,似乎沒有經過警告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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