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進行連署罷免law版版主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06 18:56:00
一、
依<<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七、2.所規定,
以及組務申字號20190501-0(#1SoIPxXb )所闡述意旨,
進行law版版主Sanji連署罷免板主。
二、
請求小組長審核本人是否具備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2. 透過連署罷免板主,連署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對是否通過進行審核。
發起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d. 曾針對罷免理由提出申訴。
e. 無正在進行之申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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