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nLi (IanLi)
2021-01-05 22:14:03請 Stock前板主 eyespot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補充本案判決理由或答辯。
本文同步轉發至 eyespot前板主信箱內。
以上
※ 引述《kruscal ()》之銘言:
: 申訴人:kruscal
: 看板版名:Stock
: 被申訴人:eyespot
: 申訴訴求:
: 臨時板規所加重的處份不應計算至累進處份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02915927.A.DF1.html
: 本人第1次被水桶時
: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90851175.A.001.html
: 沒有留意到"於臨時板規執行期間,予以水桶一個月"
: 我查看了板規,並沒有針對"臨時板規"有清楚的定義
: 因此希望
: 板規應補充"臨時板規"的說明
: 累進處份不應計算"臨時板規"期間所加重的處份
: 若要計算也應修正板規詳細說明
: 所以希望改判
: 第1次違反板規4-4(水桶一周)
: 第2次違反4-2-1(砍文)
: 按照累進原則 是水桶1個月
: 希望相關人員協助
: 本人於股版並無惡意鬧板等相關行為
: 希望能於股版學習 有朝一日學有所成 也能回饋股版
: 希望能改判原本10年水桶判決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