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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che2000 (九龍塘麵包粉)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板規3檢舉辦法修正公告
時間: Sun May 23 16:48:56 2021
檢舉辦法修改懶人包:
本次只有增加沒有減少,以下紅字為新增的部分
3-3.檢舉事證請詳附並標示欲檢舉部份,並具體論述,缺乏以上任一將不受理。
3-10. 每個ID每天可提出至多5則檢舉。每篇檢舉文需為同一文章或同一作者。
超過額度之檢舉板主得不受理。濫用檢舉制度者,板主群將向小組長申請
拒絕受理濫訴者之檢舉。
本條文修訂自公告起生效。
以上是結果,詳細內容請往下看。沒興趣的可以左轉了。
每天最讓我擔心的是這幾個時間
9:00 的開盤、13:00 的殺尾盤、最近多了一個14:00的記者會
中午起來打開電腦看到一排信,我就默默回床上聽 Reddit Shit Post Review
https://i.imgur.com/cnp8A7l.jpg
我把ID馬掉 但這些都是同一人的檢舉。
這位檢舉者說的沒錯,使用者有檢舉的權利,
量能不足是板主的問題,不該因此限制使用者的權利。
在板規沒有明定的情況下,一天檢舉幾十篇也是很合理的,
也不用做論述,反正丟給你,你是公僕請你自己篩
所以我決定來改板規。這次因為不影響刑責我就不開投票了。
就把他當成行政命令的修正看就好。你要說我懶我也認了,
但我真的受不了每天50+的檢舉信。
即便我有他組小組長身分信箱很大,但要滿也是遲早的事。
以下針對修正做說明
一、3-3 增加為:須附有具體陳述。
由於常常會遇到幾十條推文一次送過來,完全沒有篩選就丟過來篩,
因此未來檢舉若沒有對違規事項作具體陳述,將不被受理。
具體陳述可以參考以下句型:
依照板規_____,該推文_____,因為_____ 有違規之嫌。
eg 依照板規4-10,該員單日發布文章達7篇,超過4-10規定之5篇,有違規之嫌。
eg 依照板規4-5-2,該推文之幹X媽為國罵,有違規之嫌。
二、3-10 新增濫訴防治條文
3-10. 每個ID每天可提出至多5則檢舉。每篇檢舉文需為同一文章或同一作者。
超過額度之檢舉板主得不受理。濫用檢舉制度者,板主群將向小組長申請
拒絕受理濫訴者之檢舉
標準是甚麼我不知道,是由小組長決定的。就是我認為有人濫用檢舉制度,
我會向小組長提出申請。根據板主義務與責任,板主自己沒權力不受理使用者檢舉。
故是否剝奪使用者於本板檢舉權,將交由小組長決定。
請各位對自己的檢舉文負責,勿把板務人員當免洗的。
我不敢說自己是多好的板主,
但我可以摸著良心說我很認真,對於案件也都有即時處理(七天內),
也推動各種制度面的改革,舉辦各項活動。
我有沒有顏色大家可以看我過去的紀錄。
動不動就會接到站內信來謾罵的。
罵的嚴重的我們就直接 Violation 見。
不然我也沒辦法自保。
我知道勸說沒有用,所以我只能從制度上著手。
我知道不能完全遏止,但至少會給板務人員一定的保障。
如果我的積極讓某些人濫用板務資源,我也有方法保護板務人員。
以上
政治廚請自治。不管是被檢舉還是檢舉人的都一樣。
這不是第一次,所以未來我會用制度保護板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