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訴文章代碼:
#1XCCS3xW
原判板主:
yoche2000
申訴說明:
首先聲明,我本人無意引戰,評論部分的內容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惡意解讀並放大,他們
才是真正引戰的人,板主為何不去水桶他們呢?即使是檢舉人,檢舉時也只是說恐有引戰
之嫌,並未完全認定是引戰。板主是不是認為消滅提出問題的人,問題就不存在了?
關於評論的內容,我只是說出了事實而已。嚴格按照兩邊憲法規定,無論是中華民國還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算上北京證券交易所後難道不是5個嗎?至於其他人對這件事情的解讀
,我不做評論,尊重他們的言論自由。
再者,違反板規4-6-2是水桶30天,請問板主退文的處罰引自哪一條規定?
本文是我在股板的第一篇貼文。按照板規中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一年+退文。
直接判罰我一個月(30日)+退文,是不是太嚴重了?況且我這算不算引戰,連檢舉人都不
是特別肯定。
最後,請板主排除其他人對我的評論的看法以及我的身份信息(手機型號、發文IP)等影響
,重新評估我的評論算不算引戰,我不希望股板成為“文字獄”盛行的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