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towe77申訴#1YoBpMXT (StockPicket)案

作者: IanLi (IanLi)   2022-08-10 00:21:55
主旨:towe77申訴#1YoBpMXT (StockPicket)案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20810-0
主文: towe77申訴申訴#1YoBpMXT (StockPicket)
一案維持原判,訴求駁回。
附帶板務指導
請檢視 Stock板板規3-10的條文定義是否還有需要修正
的部分,另承 #1YbbLC4C (Law-Service) "板規為看板
執行板務的重要依歸,應充分溝通後取得共同的認知,
現已有laptic板主提出異議,請板主群充分溝通確認執
行版本。" ,已已逾兩個月未見到最終討論結果,請於
   兩周內於本小組提出討論結果或爭點。
請檢視 StockPicket板規採取參照而未詳列內容的部分
   進行調整修改,範圍包含但不限於 4-4;如此有助於板
   友充分理解板規違規樣態,讓雙方認知一致而有助於良
   好互動。
申訴人towe77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 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2/08/10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towe77板友訴由為對laptic板主認為
申訴人檢舉 #1Ym1L5PE (StockPicket)未達犯規標
準所不服。本小組經檢視相關規定,板主答辯與判
例證據整理判決如下。
三、舉證的責任在於檢舉與申訴人,小組藉由雙方答辯
陳述所提示之證據逕行判斷,另在申訴流程啟動之
後,才另外新增提出部分,因程序未符合申訴流程
     ,小組逕自不予處理以維持程序正義,合先敘明。
四、經查申訴文 #1YoBpMXT (StockPicket),原訴為對
板規疑義與3-10濫用檢舉制度其標準,經申訴亦未
     達到改判標準,經邀請板主說明如下:
#1YreFKMw (Law-Service)
#1YrfyANR (Law-Service)
#1YtXvlfw (Law-Service)
經客觀程序觀察,無明顯衝突。股票板板規3-10是
     說明 "超過額度之檢舉板主得不受理。" , "得"
     是具有板主群裁量權的部分,並不能認為超過額度
     一定要拒絕受理檢舉,另依內容來看此為板主群對
     小組的申請權利,嚴格論之並非板友檢舉事項,板
     主群已表示未達申請門檻自然亦無須由小組認定等
     後續處理。另股檢板 "4-4 文章內容違反 Stock看
     板板規者,水桶 30 天。" 這是引用違規樣態但處
     分為水桶30天,訴由不可採。
綜上所述申訴駁回如主文附帶板務指導。
證據:
towe77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YoKdEtv (Law-Service)
[申訴] #1YoBpMXT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57358798.A.DF9.html
看板《StockPicket》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YoBpMXT (StockPicket)
[申訴] #1Ym1L5PE (StockPicket) 原判:laptic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57322710.A.85D.html
附錄:
A.Stock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XvPXrMp (Stock)
3-10. 每個ID每天可提出至多5則檢舉。每篇檢舉文需為同一文章或同一作者。
超過額度之檢舉板主得不受理。濫用檢舉制度者,板主群將向小組長申請
拒絕受理濫訴者之檢舉
B.StockPicket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Xf7vhtf (StockPicket)
4-4 文章內容違反 Stock 看板板規者,水桶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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