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laptic已經回覆完畢
目前板主群內部對於板規的BUG「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還在討論中
便請申訴人直接上訴至law-service
目前多個案子的申訴人都是要求"改判"
但是申訴案到law-service之後常常都不是在討論改判
而是在討論板主的問題
對股板使用者的權益可能會有些許的損害
希望這部分可以和站內信的"板規討論改善"共同納入參考範圍
在股票檢舉板由原判板主回覆自己本身的申訴案也能加快程序速度
畢竟三個板主的現實工作時間都是不一樣
如果是自由業的話可能就有較多的時間可以一直監控板面
而且有小組長作為公正的第三方
被申訴時其他板主也比較可以勇敢發言
內部也才不會常常需要勾心鬥角
太過勞累也很難直白的對申訴案發表意見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Assisi與Tapqou皆須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申訴文#1ZaqkAy2 (StockPicket) 為何未回應而延誤板務執行。
: 本文同步轉發至板主Assisi / Tapqou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monkey471 (Gg)》之銘言:
: : 申訴人 :monkey471
: : 看板板名:Stock
: : 被申訴人:Assisi, Tapqou, laptic
: : 申訴訴求: 被申訴人未及時回覆申訴案#1ZZzwATz (StockPicket)的處分
: : 申訴事由
: : 1. 本人在12/9提出申訴案#1ZaqkAy2 (StockPicket)
: : 原判板主laptic在回覆中不願詳細說明, 但也承認沒歧視事實,
: : 卻仍堅決不撤銷, 因此需另兩位板主回應
: : 然申訴至今已經過11天, 兩位板主始終未回應
: : 何以會完全跳過此案, 讓案子無法滿足板規要求, 三位板主共同決議後結案
: : 儘管本人認為原判板主有失公允,卻也只能空等, 等到水桶都要到期了
: : 2. 詢問Tapqou板主, 告知「申訴案可由原判板主一人決議即可」,
: : 因板規沒明確說明這點, 是否三個板主間有其他管理共識沒有完全寫在板規上
: : 導致案件能技巧性拖延, 損害申訴者權益的情形發生
: : 要求三位板主也能對此詳細說明, 讓申訴者有更明確遵循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