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s判決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3-06-28 22:54:28
就本申訴案,回覆如下
1. 經查申訴人提出檢舉前,已於原文回文如下圖
https://imgur.com/ynnLy3d
https://imgur.com/j2uc4dD
基本上,完全觸及版規4-5-1 對特定人士引戰
唯就該文下方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兩造回應,已進入互相攻訐狀態
(雙方均違規在前)
因此就任一方檢舉,只能認定不予處理、或是雙方一起處理
本案個人原判,即選擇"不予處理"
2. 4-5-1依版規,並未限定被攻擊人士才可處理
在檢舉版成立之前,版主既有權力就4-5-1違規事項主動處理
這項原則迄今沒有變更
其他雙方互相攻擊的字眼,不論用了什麼字眼
都已經不在討論範圍內(雙方戰成這樣,無須評判哪些字詞屬攻擊,哪些字詞不是)
3.如認應改判
則建議因檢舉人與被檢舉人同時觸及違規事項4-5-1
予以同步處置
4.就選擇性辦案質疑,說明如下
實際上大概有兩種狀況
-在國外連線品質過差持續要斷不斷時,當單一檢舉文案例過多時
或是執行處置編輯文章時,甚或要查詢過往處份記錄
根本無法進行
推文可以的原因,是因為手機APP發出去之後即使斷線
只要自動連上還是可以自動發送
連線品質之差,推了一串文之後就放在旁邊數分鐘無法操作
(平常在台灣只是數秒而已)
就更別說有些檢舉是youtobe影片連結,根本無法打開
實際上也無法瀏覽違規事項
-有些檢舉文比較模擬兩可,一時也無法做出回應
版上許多熱心版友的檢舉文,有時都很燒腦
還是得思考一下是否判決有太過武斷性的評論,而有所忽略該注意的事
※ 引述《BlueBird5566 ( 唯一支持賴清德)》之銘言:
: 申訴人 :BlueBird5566
: 看板板名:Stock
: 被申訴人:laptic/rayccccc/aloness
: 申訴訴求:
: 1、需請組務評斷「反社會人格、建議去看醫生」是否屬人身攻擊
: 2、aloness有些脫序行為,希望組務糾正他
: 3、aloness與rayccccc超過七天未處理檢舉案
: 4、rayccccc說用問號不算人身攻擊 但現實生活用問號一樣有會有公然侮辱問題
: 因此請組務評斷是否未來使用問號都不算人身攻擊
: 5、laptic說反社會人格不是人身攻擊,猴痘新冠是
: 這會導致板友不知哪些病是攻擊,哪些不是
: 板主群應修改板規,列出哪些病是人身攻擊 哪些不是
: 而不是憑自己心情決定
: 申訴事由:
: 一、 股板使用者WADE0616在 #1aUo5Neh (Stock) (證01)
: 這篇噓文攻擊本人是反社會人格、建議去看醫生
: 噓 WADE0616 : 所有人都在賺錢 就你一個反社會人格? 建議去看醫生 06/04 11:55
: 二、經查反社會人格乃精神疾病-人格障礙的一種
: 需經心理醫師或精神科醫師診斷後才可判斷是否為人格障礙
: WADE0616並非醫師且我也並未接受其診斷過
: 我與他在現實生活並不相識 不過是股板的使用者之一
: 未經醫師診斷,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指稱他人有病
: 然而WADE0616 只因對股票的見解與我不同 卻以反社會人格一詞來攻擊本人
: 此為嚴重的侮辱 就像指稱他人是「神經病」一樣
: 於是本人6/5至股檢板檢舉
: 檢舉文: #1aVDIjjD (StockPicket) (證02)
: 三、然而rayccccc與aloness卻不審理此案
: rayccccc一直有在Stock開賭盤,所以並非沒空
: aloness雖然請假,但還是有在StockPicket處理其他案件
: 唯獨本人這篇檢舉被忽略
: 四、本人6/13再次發表一篇詢問文 #1aXqUlya (StockPicket) 提醒 (證03)
: aloness才審理
: rayccccc仍然未審理
: 五、aloness判未達的理由是
:
: 推 aloness: 4-5-1未達,依原文,這樣就要罰得兩個一起 06/13 06:18
: 然而4-5-1板規是對其他使用者引戰 人身攻擊 侮辱
: 4-5-1. 引戰、人身攻擊:
: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 aloness只需判斷WADE0616的推文有無人身攻擊即可,卻說「要罰就要2個一起」
: 我看不懂這邏輯是什麼?
: 若A跟B吵架,A公然侮辱,B告A公然侮辱,法官會說兩個都得一起罰嗎?
: 若我的回文有違反4-5-1 也是該由WADE0616來檢舉我
: 跟WADE0616有沒有違反4-5-1是兩件事
: aloness為了護航WADE0616 不惜用「要罰就要2個一起」來威脅我
: 完全不照無罪推定、不告不理、證據原則、當事人檢舉原則 等法理處理檢舉案
: 六、因不服aloness的判決 以及 rayccccc一再延誤判決
: 於是本人發表申訴文 #1aY8LL_U (StockPicket) (證04)
: 並在文中說明 反社會人格乃精神疾病-人格障礙 等等事由
: 但laptic還是堅持 反社會人格不是人身攻擊
: 後來又說猴痘 新冠這些疾病是一回事
: 明明都是疾病,指稱他人有心理疾病沒事,指稱有猴痘新冠卻不行
: laptic的標準令人質疑
: rayccccc則是說有加問句,所以不是人身攻擊
: 但事實上現實社會 用問號並不能為公然侮辱脫罪避責
: 而aloness持續跳針
: → aloness: https://i.imgur.com/4TlTtnK.jpg 白色字是你寫的,你要 06/14 17:05
: → aloness: 檢舉別人4-5-1就別挑你也嘲諷別人的文來檢舉 06/14 17:05
: 我看不出來我的回話與WADE0616違反4-5-1有什麼關係
: 若我有違反4-5-1 也是該由WADE0616來檢舉我
: 用這來當作WADE0616沒有違反4-5-1的理由 完全沒道理
: aloness完全沒有依獨立事件來判案的能力
: 基於以上事由,需請組務評斷
: 1、 rayccccc aloness逾期未處理檢舉案
: 2、 請組務裁定:指稱他人為反社會人格是否屬人身攻擊?
: 若不屬人身攻擊
: 未來股板充滿「互相指稱對方為反社會人格」時,板主群也不得再以4-5-1處分
: 3、 我的檢舉案 aloness一直扯 「要罰就2個一起」云云
: 假設我有違反4-5-1 也該由WADE0616來檢舉我 不解關aloness什麼事
: 何況我的用字遣詞都是股板常見的用詞 完全沒有其他人身攻擊用語
: 希望組務請aloness克制
: 單一檢舉案就單一判決 不要把別的事扯進來
: 4、rayccccc說問句不算人身攻擊? 若要如此 應寫入板規4-5裡
: 以後大家都加問句就不會違反板規了
: 5、laptic說指稱他人反社會人格不是人身攻擊 但指稱他人有猴痘、新冠是
: 若是如此 應請板主群列出哪些疾病是人身攻擊 哪些不是
: 而不是某些人被攻擊時 就說不是攻擊
: 某些人沒攻擊 又硬說是攻擊 選擇性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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