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拖延板務

作者: nh507121 (特)   2024-01-04 23:38:59
#1bRz_Fc5 (StockPicket)
#1bSVRCpT (StockPicket)
推 rayccccc: 4-5-1成立12/26 01:28
本人在2023/12/06於StockPicket板提出檢舉至今快一個月,僅有板主raycccc於檢舉後第
20天下達判決。
→ laptic: 先說明一下,本案歸類為「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之12/06 13:38
→ laptic: 案件(即不會在七天內結案),須進入板務內部討論以澄清案12/06 13:38
→ laptic: 情,這部分請見諒。12/06 13:38
→ laptic: 另,已通知被檢舉人前來說明。12/06 13:38
板主laptic說此案為「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之案件,但是我看Stock板和Stockp
icket板規並沒有提及何謂「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之案件,也沒有說明為何我的
案件為「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之案件,「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之案
件不應為板主拖延判決的理由。
另,我搜尋StockPicket板上被標記S的檢舉案
#1agwkjdX (StockPicket) 2023/07/10
#1b8aM54D (StockPicket) 2023/10/08
#1bGIZ_VY (StockPicket) 2023/11/01
#1bGIp4y8 (StockPicket) 2023/11/01
發現以上四案超過一個月的檢舉案仍在審理中。
我於 #1baPLt0J (StockPicket)詢問案件審理的進度。
→ laptic: 該案我已經聲明迴避,請直接向a板主詢問01/01 06:50
→ laptic: 另關於其他案件,目前還在討論中01/01 06:55
板主laptic表示迴避我的檢舉案,而其他檢舉案還在討論中,但是這四案並沒有被laptic
歸類為「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之案件,為什麼也要拖這麼久?
→ aloness: 我的回答已經聲明是不受理了 01/03 22:00
→ aloness: 只能洽兩版共通管理階層,不然兩邊板主都不能互管01/03 22:01
板主alones表示我的檢舉案涉及跨板面糾紛,應洽兩板共通管理階層,兩板板主都不能互
管,故不受理我的檢舉案。
但是我是依據Stock板板規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檢舉pwseki206在Stock板的發言,Stock板主並非無權管轄,板主應該只要認定pwseki206
在Stock板的發言有沒有對Marginalman板該特定看板板友引戰就好了吧?假設有人在Stock
板辱罵某某看板的板友是垃圾,難道我還要特地去找共通管理階層才能處理嗎?不是應該看
該板友的發言有沒有對特定族群引戰、人身攻擊就好了嗎?
根據stockpicket板板規
2-1-3 板主群受理檢舉案後,應以S文表示受理中,
並在推文依照編號逐條作出判決。
及小組判決 #1Zk4nbhU (Law-Service)
   合議制的板務處理需板主群積極參與並對板務或申訴檢
   舉案表示意見,消極不回應將癱瘓板務,小組已數次強
   調其嚴重性,未見改善另有措施。
合議制的板務處理需板主群積極參與申訴檢舉案,消極不回應將癱瘓板務。
我的檢舉案已經快一個月沒有處理,其餘四個檢舉案已經超過一個月沒有處理,最長的都
已經快半年沒處理了,已造成拖延板務之情形。
根據小組判決 #1Zk4nbhU (Law-Service)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已有列舉相關責任,消極未履行責任義務,板主或板友可提出檢舉
。小組亦可依<<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介入,故檢舉之。
溝通證據:#1baPLt0J (StockPicket)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3-01-03 22:00:00
我的回答已經聲明是不受理了只能洽兩版共通管理階層,不然兩邊板主都不能互管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2-06 13:38:00
先說明一下,本案歸類為「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之案件(即不會在七天內結案),須進入板務內部討論以澄清案情,這部分請見諒。另,已通知被檢舉人前來說明。該案我已經聲明迴避,請直接向a板主詢問另關於其他案件,目前還在討論中
作者: rayccccc (rayccccc)   2024-12-26 01:28:00
4-5-1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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