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4-07-29 22:36:30※ 引述《LawsuitSugID (網路訴訟諮詢板匿名帳號)》之銘言:
: 小弟曾在ptt上公開分享某餐廳內廚房的文章
: 但是在公開之後的七天之內就被此餐廳發現並要求談判
: 談判過後對方說會改善並要求我刪除所有相關的文章, 我就把文章全刪了
: 但是在過了兩個禮拜之後對方要求我寫道歉函
: 如果不寫就要追查那些文章, 並且告我妨礙名譽
: 問題1. 文章都已經刪除了十幾二十天了, 還有辦法追查提告嗎?
文章刪除多久並不妨礙他能不能提告
有人三年前的文章都拿出來提告了
"告人是一種權益,但是告不告得成又是另外一回事"
: 問題2. 我最初的文章八成屬實(剩下兩成為一些較為主觀的字眼如"大部分"、"幾乎"以及
: "一些自我推測"), 並且有一些些的拍照錄影佐證, 但是無法證明這家餐廳廚房內長達近
: 半年的骯髒問題, 在被告之後有勝訴的可能嗎?
放心,針對餐廳的內容作出評論,本來就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只要你的內容是針對公眾評論之事,並不會有妨礙名譽的可能性
當然要屬實啦,至於你的推測部分,原則上沒有侮辱性字眼
也不太會有妨礙名譽的可能性
: 問題3. 如果寫了致歉信是不是代表我承認我所寫的都是不實指控, 讓對方可以藉此對我
: 做下一步動作呢?
道歉信和承認事實這是兩回事
你寫了道歉信後縱使他提告
你可以直接開庭陳述說 當初道歉是為了大事化無為出發點之類的
很多的餐廳都無法接受評論
一但是負面評論都會以這樣的手段來要求回復店家名譽
但是 有些餐廳很爛就是事實
道歉信寫不寫取決於你
但是有沒有寫和他會不會告並不會你畫上等號
有時候餐廳太咄咄逼人,甚至可以到消保官那邊去檢舉他們
再加上他們有承認說他們會改善,則代表他們自己也有缺失的情況
當然這可能是屬於另外一版生活法律版的處理事務了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