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hasel (下一步)
2014-08-28 11:04:17請問各位,現因前兩天有收到A地方法院
寄的傳票,偵字案,原po為被告,現有開
庭日期為9月*日,因居住地與A法院居離
數百公里遠,便以掛號寄出移轉管轄權
狀紙給書記官,
今日接到該案書記官電話說,有收到狀
紙,但因法院仍未有任何偵訊過的動
作,所以高檢署也不會同意我的移轉管
轄,傳票上的開庭日我還是要去,請問
這樣他說是對的嗎?
但我之前就有去警局作過筆錄,
我看網路的移轉管轄也是收到傳票才申
請的,
麻煩各位解答,謝謝
作者:
KerLae (傳統豆花)
2014-08-28 11:19:00這問書記官版主就知道了,這是他的書記官專業呢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4-08-29 19:42:00已回答,樓上K大真是我的死忠粉絲 從LOL版到這裡來了呢
作者:
cchasel (下一步)
2014-08-30 00:13:00感謝各位
作者:
KerLae (傳統豆花)
2014-08-31 20:16:00因為很想知道書記官版主的國考心得啊,不能分享一下嗎?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4-09-01 17:16:00國考版一堆高手,我這種半瓶子沒啥心得好分享給K大,高手心得請左轉國考版唷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9-01 17:49:00考上就自然成為高手了(?)
作者:
KerLae (傳統豆花)
2014-09-01 19:17:00版主謙虛了,畢竟您可是在眾多競爭者中,考上約聘書記官呢雖然是以候補三的身分錄取,能考上約聘書記官,還是很厲害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9-02 00:39:00考上怎麼會是約聘呢?
作者:
KerLae (傳統豆花)
2014-09-02 11:16:00約聘書記官也要考啊,還是說用「徵選」比較精確?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2014-09-02 12:37:00後續討論已偏離原文問題,鎖文。另請K板友注意措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