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兩個月前我朋友a帶他朋友b回宿舍玩,
那時室友c也在房內(ac之前是情敵)
後來ab離開15分鐘後,
b發現手機不在身上,
於是回宿舍找,但卻沒找到
而且手機被關機了!
他們確定電還有80%,
手機是iphone6買沒多久,
應該不至於自己關機
b懷疑是c故意拿走的,兩人就起了爭執
這件事過沒多久後a也搬走了
後來b在臉書上面罵“你這偷我手機的豬”“大家都知道是你偷的哦”
“a你遇到這種前室友也是滿衰的啦”這類的話
上禮拜系密就通知ab,
法院來通知說你們被告妨害名譽,
希望你們先私下和解
後來ab去找c談,c就直接說和解金三萬五,包含我的精神損害,看你們要不要接受,不然就法
院見
問題
1.由於ab兩人都是學生,三萬五的金額有點付不起,那該如何和c談判?(c背後有個律師在
幫忙)三萬五這價格真的合理嗎?
2.系密收到的通知,上面是寫地方法院寄來的,但為何那個通知不是直接寄到家裡,而是寄
到學校,那張單子到底是什麼? c有沒有真的告成呢?
3. 大家建議要真的跑程序讓他告
還是就給他和解條件
以上先謝謝大家
手機排版,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