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剛在看統神鍵盤事件,想請問公然侮辱

作者: Butters2016 (ButtersStotch)   2016-06-05 06:24:12
剛又看了一次統神鍵盤事件
他在實況中說低能警察就被告
想請問現在很流行87、87分
這兩個也算公然侮辱嗎?
如果我今天說:「一個機車警察在那跟我雞雞歪歪」
機車也算公然侮辱嗎?
還是說只要是公務人員讓你不爽,都不能公開抱怨嗎?
因為有個侮辱公務員公署罪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6-06-05 22:04:00
簡單來說,是想告就能告,婉轉一點是,我覺得我受到侮辱我就能告你,甚麼按讚被告噓文被告是真的有發生過啊像那個87分的...是真的滿好笑的,不過在訟棍和玻璃心看來,應該是滿好告的成不成再說啦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6-06-05 22:12:00
沒有指名道姓的罵就是言論自由的範疇 簡單的講就是踩到線 但無罪推定原則會導向你沒有故意犯意告是一回事 成不成案是一回事 起不起訴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Butters2016 (ButtersStotch)   2016-06-06 00:38:00
x謝謝解答
作者: v3su   2016-06-12 22:15:00
推s 大與c 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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