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被前立委控告妨礙名譽 開偵查庭

作者: metsuan (魯肉飯)   2020-02-08 08:23:59
真慶幸開偵查庭前偶然發現這個版
我因為在PTT桃園版po出下面的文章被前立委控告妨礙名譽
https://www.ptt.cc/bbs/Taoyuan/M.1576704367.A.4A1.html
請問我開偵查庭時依據看板治底文的教學把持著以下原則
1. 簡單應答
2. 主張這是在討論公共利益
3. 這非指名道姓針對特定人物
這樣就可以了嗎?
還有因為我有去警局做筆錄
因為那時候腦子還沒做好準備有點緊張搞不好有說出有疑慮的字眼
請問警局的筆錄會在偵查庭下的筆錄會落下什麼弱點被抓出來
才會需要再開偵查庭而非直接行政簽結
另外請問我文章內有出現的人名是否可以全部輪一輪把我告一次?
謝謝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2-10 06:46:00
偵字會不起訴/起訴*緩起訴,他字才會行政簽結開不開偵查庭是檢察官決定的,這樣回答可以了提告是權利,有沒有成案是另外一件事反正你只要有提告了檢警都會調查這案子若不起起訴,又被其他人告,就把不起訴書影印寄給後案的檢察官,然後你就會在收到第二份不起訴書或者直接被簽結掉(取決於一開始分案時給的字號)不想答或怕答案有疑慮可以直接說這題緘默我不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