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一件法扶販賣一級毒品案件
證據只有證人、通聯紀錄、基地台GPS位置圖
無監聽譯文,目前判斷有很大的無罪空間
麻煩的是,被告從警詢、偵查到一審
編了一堆故事,去律見得到的訊息,到開庭又多一套說詞...
小弟已經不敢讓被告再對事實的部分作陳述釐清
是否該要求被告行使緘默權,把審理重心針對檢方舉證不足全力攻擊?
檢察官起訴的案件,院方幾乎都是要被告提出可信解釋
證據是否充分反而變成次要...挫折感相當強烈啊( ̄ー ̄;)
作者: ggoodman (愛登山看海的老男人) 2014-04-19 18:36:00
有些人容易辭不達意 像我就是了 真不知如何是好阿
被告說什麼法官都不信了,實在很怕他又編新的故事...
作者: ixixet (= =) 2014-04-19 19:34:00
法官會…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4-04-19 21:32:00這時候才來緘有用嗎?要緘一開始就該緘了。沒緘也是被押,馬後砲來看不如一開始就緘緘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4-04-19 23:06:00現在才保持緘默意義不大+1 說詞反覆等於讓法院自己決定要採哪個說法他判決比較好寫...
作者: Nipperdey 2014-04-19 23:52:00
原po帥哥明星臉!!!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4-04-20 00:46:00法院正從現有證據中找尋合理懷疑,緘默等於放棄機會
證據不足,法院很難判下去。這與被告怎麼陳述無關。但有證人加其他證據,就不能說ㄧ定是證據不足了。
作者:
vnnb (practice makes perfect!)
2014-04-20 09:54:00推樓上,疑惑有證人的話,怎麼還能判斷有很大的無罪空間?
我有一件類似的判無罪,我猜原因是證人以前有過誣告前科而且證人因為供出他,自己另案獲得17條1減刑。
在毒品案中,近期最高院多要求證人+明確內容的監聽譯文94年度台上字第2033號、100年度台上字第454號、100年度台上字第6961號、101年度台上字第6006號物證部分若只能證明有通聯,無法證明該通聯是聯繫毒品交易,應該是無法補強證人證詞,所以才判斷有無罪空間
重點是你為什麼有把握"目前判斷有很大的無罪空間"如果有這樣確信 讓被告亂講會影響你的策略多少?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14-04-21 02:56:00被告亂講,無罪空間就很小了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4-04-21 11:04:00不要跟當事人說太滿,有些一審法官光是憑對當事人的印象,就直接硬判,尤其你的當事人如果亂說過話,給法官印象差的話,可能更糟糕。
作者:
alttwin (毀容了拉幹)
2014-04-21 11:11:00不要說一審,二審也有。南部高分院好幾個= =
偵查中亂編,接下來要轉回來不容易。雄院102訴872倒是有翻回來,參考看看。
作者: ixixet (= =) 2014-04-22 07:52:00
道長有考慮從證人處突破嗎?還是要繼續加強較利的說法?只有造成法官懷疑,才能翻盤。除非檢座那還有奇招…
麻煩的是檢方不作主詰,我聲請的話不能誘導...目前是以最高院近期見解為主打,集中在證據不足,強調判有罪會被最高院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