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離婚小孩約定共同監護,扶養權歸男方,
每個月我可以探望小孩2次,但是我每次要見小孩對方家庭總是再三推脫;已經有2年沒見
過孩子了;
日前對方家庭主動聯繫我,告知孩子有精神方面問題,已經一年多了,他們決定放棄讓小
孩治療。
也不願意讓我見他連通電話都不肯,且沒經過我的同意就將小孩的戶口遷走,讓我現在急
的跟無頭蒼蠅一樣;
我想把小孩的扶養權要回來,讓他繼續接受治療,
目前主要照顧者是孩子的姑姑,想請問板上有推薦擅長打扶養權的律師嗎?畢竟小孩才8歲,我實在是心急如焚,想請板上大大提供我意見,拜託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