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波家人被告詐欺,11/16早上將出庭新北地院,是跟之前的一宗麻將賭場入股有關,被
告當
初有介入經營賭場,原告在知情情況下投資30萬,並訂立合約,合約內容大概就是寫收了
30萬,用於投資某地標樓上之公司(合約完全沒寫賭場),倘若被告經營不善或不經營或
發生風險,生財器具與客戶名單完全轉讓給原告,因為賭場被抄,家人不想再碰賭博的事
情,生財器具目前都完好封存中,等原告來領取。
這賭場後來被警方查獲,我家人也牽扯其中,後因證據不足獲得不起訴,由當天現場的負
責人被檢方起訴(目前該賭博案尚未判決下來),結果家人這幾天接到被列為詐欺被告的
傳票,應該是投資30萬那個人告的,要去新北檢察署出庭,請問有哪位律師願意協助處理
這個案件,歡迎站內信我J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