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想,
其實有時候可以當作拓展業務的機會,
鄰居糾紛,也許是建物損鄰,也許是停車,
那表示,該未預約小姐是有不動產的,
有產,就可能會讓事務所有產值。
可以請同事約她來事務所商談,
諮詢個20分鐘就可以了解概要,
如果不成案,就放個軟釘說要開始收費,
成案,就恭喜您了。
花個20分鐘喝茶時間,了解一個人的故事,應該是OK的吧。
我事務所蠻多不動產案子,是這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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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供參考,沒成案不要打我。
※ 引述《keepwild (牛奶糖)》之銘言:
: 上午小弟外出開庭的路上,櫃檯小妹line我,說有位沒有預約就直接到事務所的小姐要找
: 我諮詢,我請櫃檯小妹先留下對方聯絡方式,回到事務所後,我撥打電話給該小姐,該小
: 姐表示有跟鄰居間的糾紛要諮詢,我答:本所諮詢會收費,每小時x千元,對方又說:我
: 是A小姐介紹的,她說諮詢不用錢。我答:A小姐因為案件有委任,所以沒有另收諮詢費,
: 妳再斟酌看看。(其實因為跟A小姐有交情才沒收費)
: 掛上電話,心想:A小姐實在有點圈叉,我沒收妳費用不代表我諮詢是免費,此外,要免
: 費諮詢請找法扶,再者,諮詢收費還是能過濾想白吃白喝的陌生人,誰跟妳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