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talaw (阿爾維斯豹)
2016-06-29 14:03:21【事務所名稱】
陽昇法律事務所 所長鄧湘全律師
(網頁:http://www.sunrisetaipei.com)
【工作型態】
實習律師
(本所目前無受雇律師職缺,實習結束後不留任。)
擅自加註:上個月也是這樣強調目前無受雇律師職缺,就是希望應徵者投履歷前
能考量過此點後,再決定是否應徵。
報到前三天才說希望另找有受雇職缺的事務所,或許律師們可以諒解
,但我們希望不要再遇到這樣的情形了。
請應徵者投履歷前,務必先考慮這點,謝謝。
【工作內容】
記錄、撰狀、案例研究,指導律師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點】
臺北所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11號3樓之4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休假
【薪資範圍】
月薪新台幣2萬5千元
【公司福利】
1.勞健保、團體保險
2.不定期舉行聚餐、團體康樂活動
3.路跑、國內外員工旅遊、烤肉
【加分條件】
1.長期好相處
2.喜歡狗及pigdog
【聯絡人/連絡方式】
劉秘書 電話:02-2775-1363
【其他備註】
請先將履歷(含照片) mail至
sunriselawyer@gmail.com
郵件主旨請寫「姓名-應徵實習律師」
作者:
nk10 (築夢踏實)
2016-06-29 19:26:00好奇徵實習卻確定不留任的缺,是否會認真指導
作者:
csiace (CSI)
2016-06-29 19:31:00勞健保是福利?
作者: tatalaw (阿爾維斯豹) 2016-06-29 21:05:00
次數不多,確實有律師帶狗來上班確實。勞健保...還是列上去。奇怪嗎?這社會很有趣的。究竟有多少 實習後確定可留任的缺? 大家不好奇嗎確定實習時可以划龍舟的缺,我們有,錄取了又不來...
作者:
aij (bbb)
2016-06-29 22:15:00現在開始實習划不到龍舟吧...
作者:
Lectured (生無憾 願)
2016-06-30 09:11:00原po好帥
作者:
clocei (直來直往)
2016-06-30 12:21:00呵呵
作者: tatalaw (阿爾維斯豹) 2016-06-30 14:13:00
勞健保不是福利,我贊成。但下次我仍然這麼寫,歡迎吐槽~
作者:
weipo (阿飛)
2016-06-30 14:48:00既然贊成勞健保不是福利卻仍然說要這麼寫的意思是?
大家都寫啊 也找不到個空格寫說我們真的有勞健保XDD
作者: r1266326 ( RAINSTOP) 2016-07-01 09:10:00
投保勞保是不是要看雇用員工有沒有滿五人以上?
作者: proman ( ) 2016-07-01 12:12:00
推一下,可以見到很多東西的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