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道長好,以下問題希望沒違反版旨。可能我鄉民味濃厚所以朋友都找我幫忙發文,不過我只是等放榜的魯蛇。
言歸正傳,
我有位律師朋友實習完後沒有馬上當律師,倒是跑去應徵最高院法助也考上了,只是名次有點尷尬大概十幾名。
打聽說可能明年就排得到了,但現在他本人覺得自己待業很廢,在這不確定的情況下想說找事務所先好好當律師。
不過又想萬一排到法助了,律師當幾個月辭職會不會很尷尬,所以考慮先不找事務所律師工作,先找別的法律正職,例如法務之類的來做。
我是想說他都要找正職了還不去律師是要幹嘛,與其掛念那個不確定的法助,不如就好好當律師,到時候法助可以放棄算了。
但他想說去最高院看看也是個難得的機會,到時候應該不會想放棄。
請問各位道長,覺得最高法院法助值不值得去看看?我朋友他就算當了法助也是會再出來當律師,所以我想說他幹嘛又繞進去當法助啊...執業律師年資比較重要吧..
先謝謝各位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