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名稱】 真亮法律事務所 所長林亮宇律師
【工作型態】 受僱律師1名
【工作內容】 1. 辦理案件、撰寫書狀、開庭、參與客戶開會、
審閱撰擬契約、回答客戶法律問題等事務所交辦之業務。
2. 目前真亮法律事務所連同所長共有5位律師,
近年來業務數量與範圍均有成長,
故需再增加一位律師,以確保服務品質。
【工作地點】 台中市
【工作時間】 9:00 AM ~~6:00PM 午休1.5HR ,
上班時間依照供政府機關規定,休假制度依勞基法規定。
【薪資範圍】 月薪50,000元以上,視經驗調整。未來視工作經驗及表現調薪。
【公司法遵】 均依法規投保勞、健保,並提撥勞工退休金,
雇主並有投保雇主責任險,以保障每位同仁的權益
【公司福利】 1. 辦公室內充足零食。
2. 年終、三節、績效獎金。
3. 不定期聚餐。
4. 開車遠地出庭油資補助。
5. 為了台灣的未來,產假12週(較勞基法增加4周)
【特別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不限系所。
2. 具備基礎電腦文書、打字能力。
3. 穩定、正面、具抗壓性
4. 有汽機車駕照並自備汽機車,
能開車赴新竹、苗栗、南投、彰化、雲林、嘉義等地,
開庭、拜訪法人客戶者佳。
5. 願意以二年為規劃者佳。
【履歷請註明】 1. 最快可上班時間。(早於106年10月31日者佳)
2. 說明對於律師工作的想法、對自己未來的規劃。
3. 說明過去與現在擅長的領域以及未來有興趣鑽研的領域。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將附照片之履歷表(轉成PDF檔案佳)寄至事務所信箱:
[email protected]
來信標題請註明:「應徵受僱律師(姓名)」,
收到履歷表經審閱通過後,事務所會主動聯繫面試。
【其他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