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yora (小鳴)
2017-09-21 17:28:17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0035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60歲律師巨克安,過去曾任桃園地院行政庭長
,他於18日早上接受委任,到桃園地院民事法庭開債務糾紛庭,結束後在距法庭
50公尺的早餐店遇到對造、43歲男子吳英豪,兩人原本只是對話卻突然發生衝突,
巨克安被打到顱內出血、重傷昏迷,緊急手術搶救並在加護病房救治,於今天宣
告不治,下重手的吳男當天被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聲押但
法官裁定15萬元交保,吳男因籌不出錢保金降為8萬元。
桃園市60歲律師巨克安在法庭外遭毆,急救3天後不治死亡。(擷自臉書)
警方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相驗,釐清巨克安致命傷及死亡原因;據悉,吳男與
巨克安的當事人有債權糾紛,吳男想提供物品作為擔保,在法庭上被以「無價值」
拒絕,疑似因此讓吳男心生不滿,在法庭外一言不合衍生肢體衝突。
吳男被逮時供稱,雙方在庭上攻防有所爭執,在法庭外遇到後又起爭執,是對方
先動手、兩人是互毆;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巨克安當時是出手防衛,事發情
況如何仍待進一步調查。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7-09-21 17:50:00唉
作者:
clocei (直來直往)
2017-09-21 17:51:00好難過喔.
檢察官要不要拘提被告,重新聲請羈押啊,打死人了有逃亡之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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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ster (Hollensturz)
2017-09-21 18:55:00有無逃亡之虞是檢察官要舉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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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5566 (H2大大)
2017-09-21 19:56:00樓上神人
作者:
magiv (成瀨)
2017-09-21 21:44:00R. I. P.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9-22 00:37:00重罪只要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或串供滅證之虞者,即可作為羈押原因,無須有事實足認之。本件檢察官應提起抗告或準抗告。
現在網路跟媒體又開始有檢討被害人的聲音,真的很莫名其妙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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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6 (不入流)
2017-09-22 10:49:00就算被送懲戒,也不用被打死吧....
懲戒根被打死有甚麼實質關聯性阿...那被撞死的那位呢?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9-22 12:58:00接下來全聯會不是桃園公會的理事長接嗎 然後遇到北律退會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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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7-09-22 16:48:00巨律師被懲戒的那件法庭糾紛,承審法官後來另案也被懲戒拿巨律師被懲戒這件事來説嘴的先搞清楚當時法官是誰吧黃律師、巨律師也是北律會員,北律又作了什麼事?要主張單一入會時都是北律會員,出事了連個聲音都沒有倒是收錢這件事不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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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cdlink (智邦生活館)
2017-09-22 20:12:00怎麼不是宏xx的律師呢?
作者: furttu 2017-09-23 18:51:00
與樓樓上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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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ghcm (<( ̄︶ ̄)>)
2017-09-23 23:05:00我看一下巨律師被懲戒的懲戒書 我很佩服他耶看一下他答辯理由 被懲戒的莫名其妙阿 可以自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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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IGGY (我好累啊)
2017-09-24 02:25:00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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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6 (早睡早起:))
2017-09-24 06:30:00看懲戒全文,就算罵對方也是剛好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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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cdlink (智邦生活館)
2017-09-24 17:30:00死的是宏xx的人該有多好~~可以放鞭炮慶祝。宏xx的員工每死一個,我就在w hotel席開1桌請客。律師每死一個,席開10桌。
要講就講全部,不敢講就不要講,祭品文標的不特定,誰知道誰那時候死,不敢講還是早點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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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iehls (progress)
2017-09-25 12:45:00看不懂什麼宏xx。跟本文有關係嗎???
可惜律師沒有診斷精神疾病的專業,不然就不會碰這種動不動就要人死的當事人了說錯,是對造
作者:
smcdlink (智邦生活館)
2017-09-29 20:49:00宏xx的人我詛咒牠們全家三代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