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人] 無漏法律事務所 誠徵實習律師(嘉義市)

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2017-11-20 19:44:29
http://i.imgur.com/TH6QHst.jpg
這間風評如何
業界如何執業的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說他要我當面跟他討論後然後說沒跟我收諮詢費最後不受理業務
卻有意或疏未注意在電話聯絡時已經告知來回通勤需要共三百公里距離及三千元的通勤費及一小時解釋證明方法且已告知案號竟未事先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以致當事人時間上的耗費
最後我要問的是說有沒有當事人被法律界給封殺的
我在這裡找不到人能夠委任
作者: smcdlink (智邦生活館)   2017-11-20 19:46:00
您的心情我懂,世上不公不義的事太多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1-20 21:21:00
有找不到委任這種事?只要你有錢QQ不會被封殺
作者: yujui (Ray)   2017-11-20 22:04:00
原來現在諮詢不但不能收費還要先幫你查判決瞭解案情...
作者: dark6887 (dark6887)   2017-11-20 22:14:00
為什麼要找句為什麼要找距離那麼遠的律師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17-11-20 22:16:00
不接你的案子應該有他的理由吧(???)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17-11-20 22:30:00
你耗費時間難道對方就沒耗費時間嗎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7-11-20 22:53:00
委任前 自己本來就該先備好資料 然後講述案情吧沒有道理諮詢費還沒付 就要求人家幫查詢案件
作者: diggi   2017-11-20 23:49:00
開會一定要委任?無償法律諮詢 還要被唸?我到底看了什麼……
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2017-11-21 02:15:00
一樓怎沒推「不管怎樣比宏光展好多了?」然後看你這樣不接你案子就要公幹人家,我也不接
作者: albear (鐵雄)   2017-11-21 08:48:00
當事人你要確認好委任與否,單純免費諮詢不好嗎?
作者: df8883517 (阿郭郭)   2017-11-21 08:51:00
讓你免費諮詢還要被你po網公審,律師超衰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7-11-21 10:33:00
被白嫖還被嫌服務不周到XDD
作者: smcdlink (智邦生活館)   2017-11-21 11:38:00
這樣的好客戶應該介紹給宏光展。
作者: aij (bbb)   2017-11-21 11:38:00
講不出證明方法代表沒辦法說服法官,律師當然有權評估不接案吧全台各地都有律師,尤其北部律師這麼多,要選擇到300公里遠的嘉義去也是自己的選擇。
作者: preattyall (天命不欺,豈遂殆哉)   2017-11-21 12:12:00
大家好客氣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7-11-21 12:13:00
樓上示範如何不客氣
作者: darkman (終於換了)   2017-11-21 14:39:00
我到底是看到了什麼....
作者: smcdlink (智邦生活館)   2017-11-21 15:31:00
怎麼沒有人推薦宏光展給這位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士?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17-11-21 22:34:00
這樣的好客戶應該介紹給宏光展。
作者: sheep111 (載不動,許多愁)   2017-11-21 23:06:00
當事人應該自己準備資料再當面跟律師討論,不然什麼東西都沒有是要觀落陰嗎?
作者: yujui (Ray)   2017-11-22 01:48:00
他是說有給案號。
作者: srasn (好想舔姐姐的奶頭)   2017-11-22 01:49:00
加個標點符號好嗎
作者: likeselina (怡情養性)   2017-11-22 10:25:00
我到底看了什麼?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17-11-22 18:48:00
沒收你諮詢費算你賺吧
作者: Dalwin (坂井泉水…永懷…)   2017-11-23 21:39:00
作者: jamesy (德瑪西亞)   2017-11-24 09:47:00
簡單回應:電話中已明確告知面談後才決定是否受理,要原PO自行決定是否來所,並告知可另尋其他願意電話諮詢就受理原PO案件的律師,上開情形原PO顯然有意省略未提。另電話中原PO僅告知一金門地院的案號,面談剛開始就告知已看過該判決,原PO所謂未事先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明顯係以錯誤事實誤導版友。
作者: philomenadin (當失去成為一種存在)   2017-11-24 14:29:00
推原PO的說明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17-11-25 09:21:00
結果沒花一毛錢要求卻一堆
作者: fiercehawk (猛鷹)   2017-11-25 18:04:00
呵呵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17-11-27 01:09:00
沒跟你收錢,你嫌律師不接案浪費你時間,有想過律師為何要花時間聽你說一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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