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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彥彤、項程鎮、黃捷/台北報導〕律師考試近七年及格人數暴增、國產律師年增八百到近千人,外界質疑導致律師素質不齊,也有供過於求問題,考選部預計明年一月推行「樓地板成績」新制,錄取人數估將下降兩成;考選部長蔡宗珍指出,未來應考慮將律師、司法官考試整合,所有都先考律師,之後再「二度取才」分流,讓律師成為所有法律人的根基。
考選部統計,民國九十九年律師考試及格僅六百人,一百年就暴增到九六三人,而後每年及格人數均逾八百到近千人。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紀亙彥認為,人數暴增與律師考制有關,因一百年改以到考人數三十三%去算及格標準,而最大問題不在及格人數增加,若依人口比計算,台灣律師人數還是比日本與韓國低,問題是國考對律師素質把關不夠嚴謹,因此公會建議應設門檻標準。
律師年增近千 「樓地板」新制把關
蔡宗珍坦言,律師考試確是目前唯一沒設樓地板成績的國家考試,新制增訂第二試筆試不得有一科零分,或是除國文、選試科目外,其他科目合計成績須達四百分的最低標準。
雖新制引發部分法律系學生反彈,但蔡宗珍強調,為提升律師考試品質,將自明年實施,而以去年及格人數推估,新制估僅影響約兩百人。
此外,國內也多年討論讓法官、檢察官、律師「三合一考試」,類似德國的法律人考試制度,先統一考試後再分流,此次全國司改會議亦有初步共識。
蔡宗珍則指出,未來可考慮律師、司法官考試整合並改成「二度取才」,第一階段都先考律師,讓律師成為法律人根基,律師可付費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的助理,藉此「熟成自己」,第二階段則再展開對法官、檢察官和私部門律師的多元訓練。
在「二度取才」制度下,有些律師會成個體戶,而司法官考試則可慢慢把門關上、逐步縮減甚或取消。藉此可讓律師及司法官有共同專業及語言增加信任度,也可增加司法官歷練,減少所謂「奶嘴法官」的社會疑慮。
文化大學法學院長許惠峰認為,雖支持改革,若採「二度取才」制度,是否真要律師「付費」實習可能要再斟酌。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則表示,未來若由法務部主導訓練,經費、場地都可全力支持,但目前不論哪種制度,考選部只提出構想,細節仍有很多應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