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知道有個人用律師娘的名義
出書、開粉絲專頁、開直播等等
剛剛查一下看到他專頁是這麼敘述的:
「律師之妻,從女性的角度重新詮釋『情、理、法』。」
https://i.imgur.com/LWlCjSR.jpg
個人是很不以為然
因為這並不是以個人自己的能力或是什麼來作為身分的基礎
而是以與特定對象的關係作為身分的基礎
那這樣的話是不是律師助理可以用「律師小幫手」的名義
還是說要有親屬關係的話
那律師公、子、女、祖、舅、甥、孫、姨、叔、連襟、妯娌也能用這些名義
當然有人看就有她的市場啦
我的看法上面講了
各位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