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地檢署書記官經歷對律師執業的幫助?

作者: MontoyaX (腦殘遊記發售中)   2017-12-27 12:39:50
各位道長午安
今天有幸在及格制以前考上律師,而前兩天的書記工分發中被分到北檢
現在的規畫是想先去地檢做做看增加偵查實務經驗。
想請教的問題是
我粗淺的認為在地檢擔任書記工貌似有助於刑案辯護的歷練
但是因為以前法務工作並未接觸刑事辯護這一塊面向,
不知道各位道長對這樣的想法有甚麼指正或是認為我想太多根本沒這回事
作者: ilovesumika (ilovesumika)   2017-12-27 13:08:00
不是有規定書記官退職後兩年不得在該院執行律師業務
作者: oooohey (北港大東駿介)   2017-12-27 13:09:00
好像是三年?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7-12-27 13:13:00
地檢不能執業,可以在法院執業呀~
作者: edison1003 (魯國小律師)   2017-12-27 14:06:00
迴避北檢蠻傷的
作者: lajunbo (嗯嗯)   2017-12-27 14:09:00
三年。迴避北檢至少比迴避北院好一點…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7-12-27 14:10:00
良心建議,之後不要出來當律師了
作者: tp6m4g0 (..)   2017-12-27 14:13:00
可以去中南部執業
作者: cyora (小鳴)   2017-12-27 16:01:00
可以了解到檢方辦案的細節及看到律師的書狀,未來若要執業有一定幫助,但不見得能觀察到檢察官的心證形成過程和律師開庭的表現(忙著打字啊…)然後可能很多人會跑來問問題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7-12-27 17:34:00
每一個工作都有不同的內容,是怎樣增加辯護歷練?沒有辯護經驗怎麼歷練?要有經驗也要是律師啊。感覺像放榜灑花文。
作者: inaction (A.P)   2017-12-27 19:09:00
能有多大的幫助其實很難說,畢竟只是書記官而不是檢察官。頂多就是從旁觀察檢辯在偵查庭的表現,但實際上偵查庭就是王者說了算。或許會比其他人更了解檢方偵辦的實務流程,但其他的就未必能學到更多。不過換個角度想,現在實習和受僱的環境相當競爭,先去當個幾年書記官再當律師也未必是壞事。
作者: aij (bbb)   2017-12-27 20:53:00
幫助是一定有的但不如想像的大
作者: preattyall (天命不欺,豈遂殆哉)   2017-12-27 21:08:00
律師業的現況…再加上今年又多了九百多人…嗯,勸你還是當書記官就好了
作者: everemember (風飄)   2017-12-27 21:34:00
撒花
作者: akey47742 (紫霜)   2017-12-27 22:01:00
辯護工作跟書記官工作差很多吧
作者: bl74040406 (寧)   2017-12-27 23:37:00
考上不等於能執業 現在這種環境 要想那麼多(或是撒花)之前 你先確定你找的到實習再說吧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17-12-28 00:40:00
趨近於0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7-12-28 10:26:00
對於偵查實務流程會比較熟悉 辯護策略也會有某程度的助益主要是能大量接觸各種不同案件 經驗會比相同工作時間的律師豐富 你進去後再出來 就知道你前輩在說甚麼了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7-12-29 15:15:00
檢事官或法官助理可能還比較有意義
作者: diggi   2017-12-29 16:01:00
每個行業都可以學習到,只是學到內容與律師執業時多多少的問題。書記官比較偏程序面。另迴避三年是大問題。也不一定要當律師,做的開心比較重要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7-12-30 00:49:00
書記官學不太到跟律師執業有密切相關的事吧?頂多是很熟悉行政上流程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7-12-30 01:51:00
其實我覺得有耶 院檢一些眉角掌握較多辦案多少會比較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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