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道長好:
之前曾在本版發文詢問過相關生涯規劃意見,受益良多,這次也煩請各位能給予指教。
本人現在在台北地院擔任替代役,雖然是證照組但因人員調度問題,要擔任庭務員處理調
解報到至七月底,到時能選擇擔任訴訟輔導科或法官助理到十二月中,想請問各位道長何
種選擇對於未來的律師生涯較有幫助?
另外,本人雖是應屆考取律師,但卻因大學曾經降轉與第二年考取公法所(在讀完一個學
期後決定先當替代役處理兵役問題),發現許多同年齡的朋友都已經開始擔任律師,而自
己在兵役問題結束後可能還要念好幾年的研究所,身為有五十萬學貸的低端人口,看著別
人在法庭發光發熱自己卻只能在學校當米蟲就是有點無法平衡。想請問各位道長對於研究
所學歷的想法是什麼?或著是退役後先實習繼續讀研究所然後再繼續讀會比較好呢?
最後,本人勵志擔任家事律師,有幸在替代役時分配到新店簡易庭可以馬上看到許多家事
案件,目前有在自學諮商的相關技巧。想請問各位道長若想從事家事律師,諮商跟社工專
業哪種對於執業幫助比較大?
再麻煩能給予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