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者刪除)
感謝各位道長解惑提攜,不勝感禱!!
作者: miera (貝基塔) 2018-06-22 19:29:00
請朋友開無酬證明書
報稅時檢附上所有卷宗證明案情極為單純,幾乎都會認可
感謝三位道長賜教!!那麼只要委任契約書寫明只委任出庭一次, 酬金為三千元,作報稅證明就好了吧?
作者: yujui (Ray) 2018-06-25 10:10:00
以後請大家不要再噓一審三千了
作者: Nipperdey 2018-06-25 13:50:00
怕當事人日後即以此吹噓《我一審花三千元律師費》
你的問題大家都遇過,如果案情簡單請當事人自己去開庭就好,一般人多了開庭經驗對人生經歷也更圓滿點低價收不如不收,說好讓人欠你人情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8-06-25 22:13:00是民訴法定義的簡易案件嗎? 若是那不一定真的簡易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