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備份。
讓大家看看瞧不起法律系公司給的待遇是如何。
基本上給這樣的待遇,就不要期待能給出多好的法律意見
或審核出怎樣的法律契約。
到底原文是寫了多少啊,還要我繼續編輯。
※ 引述《GuvaEgo ()》之銘言:
: 【公司名稱】亞洲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工作職缺】法務專員
: 【工作內容】
: 中英文契約之審查、法律意見提供、相關法令適用解釋、涉訟案件之處理、與律
: 師之溝通連繫、規章修訂、法律案件宣導、其他法律相關業務。
: 【徵求條件】
: 接受身份: 上班族
: 可上班日: 一個月內
: 工作經歷: 2年以上
: 學歷要求: 大學、碩士
: 科系要求: 法律學科類
: 其他條件:
: 1.至少2年相關經驗
: 2.具事務所或法院實務經驗尤佳
: 【工作地點】
: 上班地點:
: 台南市仁德區仁愛里28鄰機場路1050號(亞洲航空公司)
: 【工作時間】
: 出差外派: 無需出差外派
: 上班時段: 日班(0800-1700)
: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 管理責任: 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 【月休】
: 週休二日
: 【公司福利】
: 本公司依勞基法,每週正常工作時數40小時,並按政府法令規定辦理福利事項。
: 【薪資範圍】
: 工作待遇: 月薪 32,000~38,000元
: 【需求人數】
: 一人
: 【聯絡人/連絡方式】
: 聯絡人: 吳韓偉 先生
: 其他: 請以104履歷投遞合格者通知面試,其他請恕不一一回覆
: https://m.104.com.tw/job/4sccf?jobsource=m104_orig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