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小弟目前從事公共工程設計工作約莫一年半的時間,假日在某國立大學就讀法律碩專班,
先前曾於公務機關承辦公共工程案件大約兩年多,也有考取專技高考證照;
目前正猶豫是否可以試試看全職準備律師考試,但本身工作領域並沒有認識法律人,
所以在這邊發問,希望各位前輩不吝分享自身的看法或經驗談。
小弟猶豫的主要原因是想知道如果以一個新科律師而言,
我的學經歷是否具有一定程度的優勢,例如找實習會不會更容易一些?
或是當自己可以接案的時候,有沒有可能因為這些經驗而增加被選擇委任的機會?
或是會不會因為這些經驗而在實習或受雇的時候待遇有機會可以談的高一些?
還是說會因為律師的工作性質完全不同,所以並不會因為這些經驗而有所幫助?
另外一點比較好奇的是,有沒有人有律師資格但還是選擇在工程業界工作的呢?
好像有聽過有律師資格的醫師選擇繼續當醫師,
也有聽過有律師資格的建築師選擇繼續當建築師,
但似乎沒有聽聞有律師資格的工程技師選擇繼續在工程界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