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perone (superone)
2019-07-19 01:12:44※ 引述《chaos260 (qoo)》之銘言:
: 因ptt目前暫停註冊帳號,幫朋友代PO
: 一、事實摘要
: 雙方各有過錯(家暴、外遇),也各有意離婚,而女方對於協議離婚的條件態度反覆。
: 二、地點
: 1-當事人縣市:新北
: 2-事實發生地:新北小孩*2
: 三、諮詢費:願意
: 四、預算區間:請報價
: 五、委任事項:用我方目前已蒐證的相關事項勸女方協議離婚。但不排除訴請離婚的可能
: 。若出庭希望與諮詢的律師同一人,我是男性,希望是對於男方立場比較有經驗的律師。
: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 七、開會時間:晚上或是六日,以捷運站附近為主/電話網路也可
: 其他細節站內信討論。
如果你還沒有人選可以幫你借紹ㄧ位常辦這類案件、又有耐心的律師(周志一律師、電話0982599975)、可以先打電話問他,他前半小時諮詢不用錢,他也可以先傳他打過的判決給你參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