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之前學弟去幾家公司法務的心得分享
公司徵法務,尤其是勞基法類別的
通常有可能是公司違法情形嚴重導致訟案太多
因為這幾年,法扶開了勞工專科
月新8萬以下的勞工都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所以勞資案件大幅度的增加
增加到公司委任律師處理已經不符合成本
因此企業主想找有牌的律師來擔任法務
藉此省下訴訟成本
比如說我學弟擔任一家公司的法務
他一進去就發現公司係屬在法院的案件從行政、刑事到民事都有
全部加起來大概快30-40件,老闆以前會委任律師處理
但是後來案件量太大,老闆就想不如找個有牌的法務
讓他去包攬公司全部的訴訟,成本至少省下幾百萬
另外除了訴訟成本的節省外
還可以把所有勞動法規的問題
以及有涉及人資相關的問題一併讓律師處理
例如勞檢、彈性工時的排班、職安問題、勞健保、退休金、資遣費計算等
企業主的想法就是
反正這些問題都跟法律有關阿,律師應會比較懂吧?
請人資主管還不如請一個律師讓他擔任法務兼人資主管
因此當企業主認為請一個律師比請一個人資主管還要划算
有什麼理由讓企業主不花3萬5-4萬5請律師擔任法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