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包括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而刑事被告受其辯護人協助之權利,須使其獲得確實有效之保護,始能發揮防禦權之功能。(釋字654)
最近因為案件上訴第三審必須找具律師資格的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我尋找來源有Google、律師公會、裁判書、法院附近的事務所
但我的問題是:
1.如何獲知特定律師酬金
2.該律師就特定案件之書狀品質(本件為不含死亡之交通事故)
3.執業接受之項目
4.依據前揭解釋文,如何「選任信賴之辯護人」?
5.除了前揭尋找來源,如何找到具律師資格的訴訟代理人;有無推薦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