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今年7月間在PTT律師版(Lawyer)上發文,詢問包括在業界小有名氣的育稔
等4家法律事務所的實習評價如何,網友七嘴八舌抒發己見,有網友因提及育稔
不推、流動率高等,遭該事務所律師陳士綱提告加重誹謗罪,台
北地檢署調閱該事務所的勞保資料,發現該事務所近年幾乎每月都有新、
舊職員勞保異動情況,認為網友並非無中生有,且「流動率高」未必有詆毀意味,
因此不起訴3名挨告的網友。
《蘋果》詢問育稔對此案意見,育稔表示,尚未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無法對內容表示
意見,還批評此案程序不合理,指地檢署沒有傳喚告訴人到庭就不起訴,等於剝奪告
訴人訴訟權。該事務所還宣稱,因近年來成長迅速,交手對象非常多,往往會讓對手
產生很大的心理壓力,因此會有很多人以抹黑、造謠等方式攻擊,並反批地檢署違反
正常流程處理、洩露案情云云。
北檢則對此僅表示,檢方依一般程序偵結、寄發書類,符合正常流程。
檢警調查,7月23日有網友在PTT發文,指他收到了4家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律師面試
通知,希望曾有在這些事務所實習過的律師能夠提供經驗分享供他參考,此P
O文引起60多則回應,網友七嘴八舌提供各事務所情況和個人意見,其中3名網友
因留言內容挨告。
張姓網友提及「育稔不推,流動率高成這樣跟我說是好地方?」、「育稔這麼好為什麼流
動率這麼高」,另名陳姓網友則留言「代PO:育稔是雷所名單之一,聽說流動率高」。
還有一名呂姓網友則回文:「年紀輕輕出來開所,辦案品質喔...倒是很趕收啦,都例稿
的東西套一套,也可以跟人家收這價格,也是醉了」,但呂男發現自己搞錯對象,也馬
上接著留言更正說:「阿,發現推錯篇嚕^^抱歉抱歉沒辦法刪除。」
刑事局偵辦期間,呂姓網友突然在PTT發出道歉聲明,並指「育稔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律師
及鄭律師邀請本人親自到育稔參觀,一進去十餘位律師工作氣氛良好,相當和善與客氣
,並向我說明為什麼先前會有這些惡質流言,我也向他說明我從那些地方聽到這些惡質的
流言,這些人陳律師、鄭律師多數都不認識,我相信多數人也並沒有跟他們往來過,我對
於自己身為法律專業的人,卻附和傳述一些自己都不知道真假的話,感到慚愧。陳律師跟
鄭律師沒有刁難也沒有要我任何賠償,因此為了感謝他們的和善,我決定上網為他們澄清
,文末附上一張我們三人合照。」
不過即便呂姓網友發出道歉文,育稔也未撤告,檢警傳喚3名網友到案,呂姓網友供稱,
他只是單純參與討論,而非針對育稔,他的推文雖然有寫錯,但馬上就更正,原文也沒
特定指育稔。
陳姓網友應訊時則供稱,律師事務所的情況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因為今年間他和朋友喝
酒聊天,聽到隔壁桌疑似是律師的酒客也在討論此事,有提到流動率高等問題,他才會
在貼文中回應。
而張姓網友更供稱育稔流動率高是事實,因為育稔常在104人力銀行徵人,他也聽過其他
律師友人的說法,所以才會在推文中回覆網友自己的意見。
檢方則調閱育稔近年的勞保資料,發現從去年中旬後,幾乎每月都有勞保人員異動,因
此檢方認為,張姓網友和陳姓網友所說的「流動率高」,並非無中生有,況且流動率高,
客觀上只是指人員來去變動多,並非貶抑詞,因此認為兩人並無誹謗犯意。
至於發錯文的呂姓網友的部分,檢方則認為,原PO文中想詢問的律所評價,不只有育稔
一家,還有提到其他律所,且呂姓網友的回文並沒特定直指育稔,加上他發現自己回錯
文也馬上留言道歉。
檢方因此認定,呂姓網友、陳姓網友和張姓網友的發文內容並無事實不符,未構成誹
謗罪,將3人不起訴處分。《蘋果》聯繫不上3名網友,不知其回應。(
吳珮如/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120/D5SPIAZWKFHMLMAVI7W6XKZRYA/
作者:
Slowbro (呆河馬)
2020-11-22 13:57:00?
作者: chi19 (是我) 2020-11-22 14:39:00
作者: chi19 (是我) 2020-11-22 14:46:00
也不要告我,我貼新聞截圖而已
作者: night123 2020-11-22 14:57:00
呂姓網友道歉,但新聞看起來地檢署好像認為不需要
作者:
chiuin (be easy!)
2020-11-22 15:14:00那家流動率好像真的高啊 哈哈哈
作者: BUNIONS (....) 2020-11-22 15:18:00
太扯了...說流動率高最好會構成誹謗 根本為告而告
作者: xiouming (..) 2020-11-22 15:57:00
貼標題跟轉文一樣了吧?
作者: matt10137 (matt) 2020-11-22 16:02:00
1
作者:
zoe5566 (控控漆)
2020-11-22 19:07:00怕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20-11-22 20:04:00傻眼,這樣就告人,這下給人的觀感真的差了..
作者:
zx020456 (xxxxxxx)
2020-11-22 21:41:00☺
作者: qwerqaz (訟棍兼說書人) 2020-11-22 21:56:00
笑死XDDD要不要告這篇新聞的記者啊?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20-11-22 22:03:00要告地檢署吧,竟然說人家流動率高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0-11-22 22:34:00po文+親自造訪道歉+合照看似大和解但還沒換到撤告幫QQbtw有點好奇蘋果怎麼沒遮蓋事務所名稱
作者:
zoe5566 (控控漆)
2020-11-22 22:36:00現在想想當時的道歉文根本恐怖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1-22 22:37:00我還以為合照大和解了,原來還繼續告每月都有勞保異動 這流動率超高吧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0-11-22 22:41:00但檢方自己去調閱勞保資料(被告看似是沒聲請)其實不常見
作者:
andyab (盆栽)
2020-11-22 23:29:00真的是要有很大的把握才去告啊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20-11-22 23:46:00紅了紅了
作者:
albear (鐵雄)
2020-11-22 23:50:00留言貼圖應該沒事吧...
作者:
food36 (福德36)
2020-11-22 23:53:00哈哈哈哈哈笑死 好會告呀 我這樣會被告嗎
作者:
HOTS (姑蘇慕蓉)
2020-11-23 00:54:00給箭頭沒給推不會被告吧!?
作者: garyeddie (水鏡五奇) 2020-11-23 01:11:00
笑能出頭天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20-11-23 01:32:00大家推文小心啊
作者:
aij (bbb)
2020-11-23 09:22:00原來沒撤告嗎?
建議告地檢署檢察官,檢察一體,連主任和檢察長一起告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0-11-23 11:04:00樓上讓我不禁想到告過一票承審法官的桃園黃姓男子 -.-+聯想到
作者:
hwp1006 (HWP)
2020-11-23 13:19:00好想看道長在地檢署開同學會的畫面 來告來告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20-11-23 14:28:00沒撤告很意外+1
作者: hanghking (萬) 2020-11-23 18:03:00
沒撤告?呵呵,有趣
作者:
s142857 (s142857)
2020-11-23 18:25:00這個版真的好厲害
已經發道歉文的大大不是還一起拍照了嗎?是怎樣XD被檢察署認證評論有合理依據,這有比較好?
作者: pqrsabc 2020-11-23 18:57:00
哈哈哈哈哈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20-11-23 19:19:00沒撤告?不是說不追究了?這個所也太....
作者:
kyokan (京都の健です)
2020-11-23 20:15:00哈哈哈,這個不推說不過去,推文和笑不犯法吧
作者:
Floto (漂浮瑪奇朵)
2020-11-23 20:16:00笑死
作者: mozozo (新隊員 魔肉肉) 2020-11-23 21:32:00
沒撤告有點....啊啊啊 不要告我
作者:
yvonneXD (嗨嗨嗨:)))
2020-11-24 08:41:00沒撤告?
作者: snakelee (天國近了) 2020-11-24 09:14:00
好好笑,沒撤告結果變成法院認證了
作者:
d78965 (囧龍)
2020-11-24 09:29:00XDDDDDDDDDDDDDDD
作者: jianing (為自己出征) 2020-11-24 10:59:00
還以為事情已經結束了@@
作者: goal770711 (Chuck) 2020-11-24 13:00:00
哈哈哈哈
作者: roye147 (energy) 2020-11-24 19:32:00
我噓會被告嗎? 怕.jpg
欸沒撤?!!!!!阿阿阿我只是表達疑問而已喔 沒別的意思(怕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1-25 01:53:00哈哈 可以單純路過笑嗎 這篇告下去 被告起碼五十個律師
作者:
CatSmart (Smartcat)
2020-11-25 12:37:00原來就是一團和氣大合照的那篇,顆顆
那篇當事人事後PO出合照,也有幫忙說話和道歉,其實就應該走下台階,不撤告結果搞成這樣對形象反而更傷
作者:
Banridi (Ban)
2020-11-26 09:33:00HXC可參照 被網友批評股價暴跌 影射公司經營問題(?)
作者:
brook515 (山坡上面滾下來)
2020-11-26 19:31:00有答應撤告,育稔方面有問要不要現場去準備撤告狀給我,但因為接近午休我沒有堅持要當場確認,他們所的案件量多,我推測有可能是作業流程等原因,或者他們想後續直接在偵查庭表示意見等等,但真的沒事啦!請各位不要想太多版本的故事
作者:
HOTS (姑蘇慕蓉)
2020-11-26 21:28:00樓上ID說明了河...xD 不過當事人都獻身說法了 給推
作者:
emma18 (你好)
2020-11-26 22:06:00哈哈哈哈,果然是因為被告了才去現場拜訪發道歉文嗎
作者:
winghsu (大蒜綠獅)
2020-11-27 20:04:00被告了知錯道歉有什麼好哈況且當時他應該還不知道被告吧
作者:
ri31625 (ㄏㄨㄚˊ)
2020-11-28 19:33:00燈燈燈
作者:
dianna72 (god bless Taiwan )
2020-12-03 02:34:00這種心胸...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20-12-05 13:30:00
這樣算檢方認證流動率高了嗎?會不會等下換我被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