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雙北律師 剩餘財產分配官司

作者: Oraos (Oraos)   2021-04-22 21:35:19
一、事實摘要
已打完分別財產制官司與履行同居義務官司。
尚未離婚(分居中),目前進行剩餘財產分配官司。
調解庭跑完,雙方未能取得共識
剛開完一審一庭。
原告方(我方為原告):
已向法院申請調取分別財產制截止日前五年帳戶資料
被告方主打對家庭貢獻度不足。
原本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離職,只得另尋律師。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新北市
2-事實發生地:新北市樹林區
三、諮詢費:
可直接簽約。
四、預算區間:
依出庭次數計算6000-7000/次
五、委任事項:
協助打完本次官司。
六、案件進度:一審中
七、開會時間:平日下午佳
作者: siang912 (siang)   2021-04-22 23:16:00
已站內
作者: fakegentle (偽君子)   2021-04-23 15:01:00
律師走人沒有安排其他律師接任或退費嗎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04-23 15:10:00
按理說如果是所內接的案件,承辦律師離職也會安排其他律師接手才對
作者: Prestige (麵包師路非)   2021-04-23 22:44:00
一次出庭才六七千 那強的律師兩庭就勝訴才收一萬多?無良的律師就給你拖 盡量多開幾庭反而賺比較多?這種律師費標準請得到好律師來辦才有鬼而且台灣訴訟是書狀為主 狀寫得好遠比開幾次庭重要多了以開庭次數計費 願意接受這種條件的律師 恐怕.....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21-04-24 00:25:00
加庭費就這個錢了。條件是真的不太優
作者: angela0103 (安)   2021-04-24 11:15:00
大概是承辦律師離職 當事人不想再重新跟新受僱磨合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21-04-24 12:28:00
開庭才給這麼少,書狀費要不要另計?
作者: HloveDahyun (夕張包裝工)   2021-04-24 16:43:00
一庭未開代表案件剛開始而已,用代庭費計價真的有趣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4-25 01:16:00
不用寫狀 只要出庭還滿不錯的阿
作者: deguoden   2021-04-25 08:08:00
不如找法扶 委任一個審級
作者: diggi   2021-04-25 09:52:00
不用寫狀?!類似案件一定要寫狀,法律意見會差異很大
作者: TFGTFG (STEVEN)   2021-04-25 11:13:00
後續財產資料弄出來不是還有的寫(ㄔㄠˇ)耶....還是大家都不剔除XD
作者: snoopy63 (忙死了)   2021-04-25 14:20:00
這後續要寫跟整理的狀才多吧...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4-25 14:40:00
一庭6-7000怎麼可能還要寫狀 太凹人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21-04-25 19:29:00
一般單純代庭,也不用寫狀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1-04-26 00:15:00
只要出庭? 但書狀陳述要帶去出庭某程度上是要背書的
作者: night123   2021-04-26 08:15:00
U質客戶的U質案件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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