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刑事再議,有熟悉的律師嗎

作者: rb731024 (還是米蟲......= = )   2021-05-18 22:46:40
我的狀況是,之前發生車禍,中間的過程中,其實對方提出的診斷證明很有問題
1.診斷證明的傷是在車禍一個月後才去驗的
2.調解會時,他跟我求償,但是卻拿不出醫療收據
3.我有去比對了一下診斷證明真實性問題,很大機率 診斷證明是真的,但是內容是假的
上面幾點,檢察官都讓我硬吞下去,我的質疑完全都沒有做偵查的動作。
之後我又去提告對方有誣告、偽造文書的可能性,結果這次反而說我證據不足...(為什麼
對方隔一個月的傷都不用證明,我就被提告傷害了,幸好我無肇責),要我對判決不滿的話
提出再議。
我住台中....請問有推薦的律師幫忙嗎,謝謝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21-05-19 22:24:00
再議是指提告誣告及偽造文書部分嗎....
作者: MilchFlasche (實踐才能發光)   2021-05-20 15:58:00
如果作成診斷證明的是醫師,形式上真正,那你要證明對方和醫師共謀登載不實的診斷內容嗎?聽就很難證明偽造文書先能確立,也就是確認對方證物是虛偽的,才有得談是否誣告。管見如上。
作者: rb731024 (還是米蟲......= = )   2021-05-22 19:22:00
謝謝各位回應,目前也往這個方向,先質疑他的傷勢內容,如果查閱真的是沒有就醫之類的,就可以往回自然達成誣告了之前的狀況就是,明明已經間隔一個月的傷了(之前看案件,差個一天都不見得可以當因果關係了),可是我也有提出這種質疑,檢方竟然就一句話說他的診斷證明是真的....,所以再議看有沒有辦法讓檢方去查閱就醫狀況,而不是單靠一張診斷證明就要我吞下當初被提告的壓力(我是已經不起訴了,如果有肇責,不就等於要承擔對方一個月的傷....那他未來受傷都可以算我頭上?),只是希望水落石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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