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立勤-吳耀庭律師-徵實習律師

作者: SuNiDeBe (RicoChet)   2021-08-12 06:28:06
※此ptt帳號會與律師共用使用,如需應徵,
請直接投履歷至律師信箱,不要寄到ptt~~
【事務所名稱】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吳耀庭律師
【工作型態】
實習律師/月薪28000元
【工作內容】
以下幾點說明:
1.我客戶「非常少」,主要都是個人的系列案件(詳2)及公司法人契約。
你可能也會接觸到一些奧運選手或所謂網紅,所以律師應盡的職業祕密,
我會非常要求。
因此,如果正式錄取,勞雇契約上會特別註明職業祕密這條。
無法接受者,請勿來信。
2.我一些辦案方式比較特別(當然都是合法的!),
誠心感謝前任雇主前輩的指導,學到很多。
離開受雇後,自行開業大約是106年左右,至今年為止,
家事系列案件沒輸過。
註:公開查詢系統有那種分居六個月被改定分別財產制的裁定除外。
  但那件對造從一審打到三審都輸,其實我也不瞭解在結婚幾十年後,
  他跑去聲請分別財產制的目的何在...
如前述,家事案件我主要都是接整套的
(我會事先規劃整個策略,能接受的客戶我才接),
因為以整體結果論,106年到目前沒有輸過任何一件,
若你剛好是對這方面的談判及處理方式特別有興趣的,
歡迎投履歷過來(我需要有耐心及同理心的夥伴)。
by the way..我沒登記法扶、也已不接車禍、勞工這方面的案件,
所以如果你在意這點的話(指常見的傳統型訴訟),可能你要考量,
因為任職期間你可能沒有機會接觸到這塊。
然後我有仲裁經驗(今年也會有),依程序規定,只要仲委及對造同意,
你也可進場旁聽(但不可發表意見),仲裁程序應該是比較特殊的,
仲裁當事人及金額,有別於傳統型訴訟,個人感覺比較有趣些,
一樣,有興趣者,可參考。
日本那邊的跨國契約或 meeting,最近剛好也需處理。
總之,主要的工作型態是:家事(整套策略)、公司契約、仲裁..等。
所以如果你實習期間想學的是傳統型訴訟,要慎重考慮喔!
因為我可能無法帶給你什麼。
3.如1.所述,因為我客戶「非常少」,一般文件收發都有助理處理,
所以你的工作內容為:
       (1)聯絡客戶、回覆email或電話
(2)撰寫簡易書狀、審閱契約
(3)開會時,製作會議紀錄
       註:我幾乎都是家事系列案件&法人契約,
         我需求的是細心、觀察入微的夥伴,
         所以,會議紀錄這點,我會很要求。
4.我如果開庭、你可到可不到(我不要求),主要都在台北、台中、高雄。
5.上班時間不要求,【平日要不要到公司,也由你自行決定】。
(當然、若已有預先安排好的客戶會議,你必須到場)
       你要每天在家上班我也OK,但在上午9點半至下午6點半,
我Line或電話要能找得到人、客戶的電話及信件也要回覆。
6.我是 so called 常旅客、19~21年今日為止(大約 900 多晚?),
其中 marriott 的 nights stayed recode 是 192 晚;
其中 hyatt 的 nights stayed recode 是 117 晚;
航司跟一些有的沒的 fine dining group 也在裡面。
另外台灣蠻常聽到的所謂「台日友好」...
我對東京熱門地段的酒店、餐廳、景點等,
應該比絕大多數日本人(指非居住在23區中的日本人)還熟非常多。
雖然與工作無關..但如果你剛好對旅遊這塊領域有興趣,
彼此在未來五個月的相處期間,可能也會輕鬆些。
【工作地點】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67號17樓
【工作時間】
請自行參照上述第5點。
【薪資範圍】
2萬8(勞健保那些是基本的,不含在這2萬8內)
【公司福利】
我會給你一張卡讓你綁定uberEats,你進公司的期間,要吃/喝甚麼,
都自己任點,你高興要點10杯星巴克和同仁們聊天哈啦,也行。
       註:上述餐飲提供,僅限你「有進公司」的日期,
         送餐的歷史紀錄會顯示送達地點。
我個性蠻好溝通,你如有額外需求、請自己提,都可討論。
【特別條件】
英語溝通是基本、可以自然對話就好了
註:不用特地附什麼TOEIC或考試證明給我,
         碰面時直接和你基本對話個幾分鐘就知道了。
【聯絡人/連絡方式】
       吳耀庭律師:[email protected]
【其他備註】
       老實說,這次我還不確定我要找受雇或實習律師,
因為我案件量真的很少,目前也有持續合作的律師夥伴及助理夥伴。
另外,基於尊重你的專業以及我要實際測試,面試時,
【我會補貼你車馬費2500元(你要當作「薪水」也可以)】
       因為我之前也應徵&看過家人面試受雇律師。
我覺得,與其每次花將近60分鐘(通常的面試時間)與面試者「閒聊」,
似乎有點浪費你、我時間..
而且不管對雇主/受雇者而言,老實說,
僅靠那5~60分鐘的閒聊跟書面資料,
作為決定未來受雇者的工作能力/雇主提供的工作內容及職場環境,
我總覺得怪怪的...
所以思考後,我寧願自己付錢給面試者,
同時也可直接瞭解你的工作能力,是否符合我找實習律師的目的。
面試內容如下:
       (1)
我會花大概15~20分鐘左右讓你自我介紹(也介紹我自己),
       然後就直接和客戶開會了。
(對、就是直接開會,所以請務必攜帶筆記本或電腦)
(2)
如我在上述工作內容特別強調的,我需求的是能細心做會議紀錄的夥伴,
所以在會議後,我會看你剛剛做的【會議紀錄】,
以及詢問你對剛剛會議的法律意見。
註:
       除非我在會議中主動問你,不然,
我會希望你盡量、暫時不要在會議中發表個人意見。
       again,我尊重你的專業,所以我認為補貼面試者車馬費是應該的。
       但,畢竟這是我們初次碰面,而且客戶付錢是買我的服務,
       所以我也要尊重客戶,這點還請諒解~
(3)
通常我和客戶的會議都是90分鐘內,所以你若要把這個「面試」當作
時薪1000元的「工作」,我也不反對啦..
總結以上,被通知面試者,請預留大約130~140分左右的時間:
15~20分左右的自我介紹;
90分左右的會議(通常都會90分內結束);
會議後15~20分左右,我會看你剛剛做的會議紀錄,
以及詢問若是你,對於剛剛會議的法律意見
(可能是家事/可能是契約,看你面試當天的會議類型)。
註:在通知正式雇用前,會議紀錄都是你的著作權,你自己保留即可。
         但基於我們行業的專業,即使未獲錄取,
我相信你也不會洩漏會議中,任何關於客戶的案件或契約資訊 :)
last update : 2021/8/12 by 吳耀庭
作者: Saholia (理想)   2021-08-12 13:04:00
推耀庭律師~~~~絕對是好老闆!!!
作者: tnssh211448 (yd)   2021-08-12 13:12:00
還蠻特別的 推
作者: dontmind (歡迎蒞臨specialman)   2021-08-12 13:25:00
好酷!感覺是個細心周到的律師!
作者: fatbean (肥宅豆豆吃豆豆)   2021-08-12 13:32:00
感覺很充實推
作者: SuNiDeBe (RicoChet)   2021-08-12 13:47:00
(這段推文是我本人用這帳號回覆:所謂案件少,是指自然人的訴訟案件,在五個月實習期間內,不會超過10件,因為我剛稍微瀏覽了一下版上大部分的工作型態,所以覺得我該補充一下。 如上喔,謝謝)
作者: lkf822 (辛苦阿)   2021-08-12 14:55:00
好律所~不留嗎??
作者: zynisch (zynisch)   2021-08-12 15:31:00
感覺是很讚的老闆,也把需求講得很清楚
作者: wakemeup (once)   2021-08-12 16:13:00
回二樓:志光、宇法推錯篇了抱歉
作者: hlhss89083 (edward)   2021-08-12 20:18:00
感覺好有誠意 推推
作者: IchBinIchen (漆漆)   2021-08-12 20:38:00
推推!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1-08-12 20:47:00
覺得是個好老闆+1 但就面試的方法,沒有人覺得怪怪的嗎.面試者沒簽保密協議就跟當事人一起開會,風險會不會太高XD
作者: inaction (A.P)   2021-08-12 21:04:00
光是把案件類型和工作內容寫得那麼詳細,就值得推了!更別提其他的工作時間或是待遇,難得一見的好老闆。
作者: ru26   2021-08-12 23:07:00
作者: loveyesung (loveyesung)   2021-08-13 00:30:00
作者: nel624 (風)   2021-08-13 09:06:00
感覺是個好老闆 推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21-08-13 09:28:00
蠻有自己風格的。推
作者: xiou (Jeff)   2021-08-13 18:11:00
酷欸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8-14 03:37:00
詳細說明給推!
作者: lightning17 (purplemoon)   2021-08-14 12:00:00
推用心~~
作者: siriuswinds (G哥)   2021-08-15 09:34:00
推Marriott & Hyatt,疫情期間還要維持高卡不容易啊.看這晚數應該是目標lifetime,加油!
作者: clara0729 (奇羅羅)   2021-08-15 18:29:00
何謂家事案件的輸贏?會把這種事拿出來寫的,老實說不覺得是什麼好律師
作者: SuNiDeBe (RicoChet)   2021-08-15 22:14:00
回覆Clara前輩:虛心受教了。因為我要徵的是「實習律師」,所以才覺得有說明我領域的必要,以免耽誤求職者(例如:註明我案件少,已沒有車禍、勞資等訴訟類型..因為這類型案件可能是有些律師在實習階段想學的)。剛稍微google一下,看到Clara前輩N年前好像也關心過服貿案?這件剛好我是國賠案一審打到現在的律師之一(好像國稅局還是照樣課稅?沒特別看),一審負責的學生僥倖勝訴,和夥伴們,剛好這週五下午會在高院二審準備庭(睽違半年的大集合..),有興趣也歡迎來唷(主責人好像也有po網邀請民眾法庭觀察XD)again..我也覺得自己不是什麼好律師,所以徵實習律師這點才會把內容寫比較詳細點,Clara前輩的批評指教我也會好好思考,謝謝=) Aug 15,by 吳耀庭手機一打就好多行…應該直接回文、佔版面了Sorry版主
作者: capitalofz   2021-08-20 21:50:00
謙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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