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處理一件民事糾紛
對造律師滿喜歡插話的,法官發言也插話,我發言他聽了不順耳也插話
讓他講的話我就不用講了,打斷他嘛,他就跟你辯起來,焦點都模糊掉了
這也就算了
對造律師主張契約存有詐欺脅迫等得撤銷之事由,照理來說應該是對方負責就詐欺脅迫事
實負舉證責任
結果對方說的詐欺脅迫都只有他當事人一個人的說法完全沒有其他證據(之前對方告刑事
都已不起訴確定了),卻一直要我方提出對話記錄或當時的錄影,都幾年前的事,手機都
換過好幾輪,當然沒辦法提供完整的對話記錄或錄影,能找到的都提供了但就是不完全
對造律師就抓著不完全這點一直跟法官說我們故意隱匿證據或找證人做偽證,要求法院依
職權告發證人不然他要自己提偽證告發(黑人問號?),書狀還跟法官告狀說對造訴訟代
理人(也就是我)跟當事人不顧真實陳述義務在法庭上一直說謊(之類的)
到底關我訴代屁事?你現在是要把公事變成私人恩怨囉?
最搞笑的是,我因為他的表現實在太逗,在法庭上說了句,笑死,他就寄律師函給我說我
侵害他的名譽權要跟我求償10萬元....
痾,我真的不知道原來律師也可以這樣當欸
碰到這種對造律師大家都怎麼處理啊?
我好像跟輔大犯沖捏,每次碰到輔大出來的律師都有種很阿雜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