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全律會政績回顧

作者: ROCKMANX6 ( )   2021-10-14 22:43:31
過渡時期全律會每個月收 300元月費的理由:
以前全聯會時代只有團體會員,也就是地方公會,一共16個(北律退會時期15
個),沒有個人會員。全聯會當時的收入,來自各地方公會。各地方公會應繳的金
額是該月會員人數 X 100。舉例,中律如果 107年 1月有 2,000個會員,中律該月
就要繳給全聯會 2,000 X 100 = 200,000元。
全聯會章程修正理由(http://www.twba.org.tw/Newsexe.asp?N_id=1073)就
說明了為什麼月費要定為 300元,在第25條的修正理由二:
二、依據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各地方律師公會主區會員人數為 8,759人,登錄
會員人數為26,830人,平均每人登錄公會數為3.06個。第28條規定律師應
擇一會員公會加入為主區會員,此外並無強制重複加入其他會員公會之必
要。為配合上述修正,第 1項第 2款常年會費應改以各會員公會之主區會
員人數計算,則常年會費應以每人 300元計算,方能至少維持本會基本財
務收入。為確保本會財務收支平衡,爰修正本條第 1項第 2款規定。
地方公會繳給全聯會的月費還是來自於會員繳的月費,所以以前假如我加入 7
個地方公會,我實際繳給全聯會的月費就是 7 X 100 = 700元。如果我只加入 1個
地方公會,那就是 100元。
單一入會如果實際施行,全聯會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以後不太可能再出現這種
每個月繳 700元的盤子,當然要先保自己,死道友不死貧道。所以他們立刻統計出
來,全國每個律師平均加入的公會數是3.06個,也就是平均每個人每月繳給全聯會
的月費是3.06 X 100 = 306元。所以以後就直接把全律會會費定在 300元,至少穩
贏不輸。
律師法也遵循了這個理念,所以以後每個人每月都要繳 300元,就算你只是一
個剛出道只加入一個律師公會的新人,以前你繳 100元就好,現在就固定 300元,
幫那些加入了很多公會的人分攤了費用。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21-10-15 09:30:00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10-15 09:39:00
以前只要繳各公會的月費,現在不是又多了全律會的費用嗎
作者: tamakochan (玉子醬)   2021-10-15 11:45:00
那現在地方公會還要繳錢給全律會嗎?如果要 那全律會不就兩頭賺 如果不用 那地方公會就少了一大筆支出應該要降低月費才合理吧
作者: edison1003 (魯國小律師)   2021-10-15 12:06:00
以前各地方公會有入會費啊
作者: ROCKMANX6 ( )   2021-10-15 17:37:00
現在地方公會不用繳給全律會。應該採取法扶那種總會分會制。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21-10-15 18:55:00
欸不是,我看標題是要進來看政績的啊
作者: lkf822 (辛苦阿)   2021-10-15 19:12:00
大概是國王的政績吧!
作者: sarcasm111 (no way)   2021-10-15 21:18:00
只在主區執業的不就被迫要分擔費用
作者: duckduck99 (鴨鴨99)   2021-10-16 00:26:00
實習轉受僱的路過,六月底才登錄北律,結果全律會的會費硬是從6/1開始起算,完全沒照比例分配呢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1-10-16 08:39:00
樓上說的這樣很怪 我當時是月底轉受僱加入北律北律那個月只有算兩天還三天比例的會費
作者: deani (∞)   2021-10-17 09:16:00
這是政績?
作者: duckduck99 (鴨鴨99)   2021-10-18 14:39:00
回a大~全律完全沒依照比例收費,我們這代剛轉受僱的菜鳥收到帳單都傻眼QQ
作者: pqrsabc   2021-10-19 00:09:00
不按照比例真的不行 選舉完到現在到底做了什麼?
作者: Henrique (巨乳才是唯一)   2021-10-22 09:55:00
同意 應該要依照登錄區域多寡調整月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