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專任律師?

作者: chimaera (喘口氣)   2021-10-27 22:27:17
各位道長們好,今天跟同道討論到一個狀況,覺得有點疑惑,
所以想來跟各位道長們確認一下~
問題其實也很單純,就是專任於公司內的律師,到底能否執業?
依據律師法第23條及第24條規定律師基本上分兩種,
一種是機構律師另一種就是一般執業律師。
§23I 律師因僱傭關係或委任關係專任於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
執行律師業務者,為機構律師。
§24I 除機構律師外,律師應設一主事務所,並加入主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律師公會,
為其一般會員;主事務所所在地無地方律師公會者,應擇一鄰近地方律師公會
入會。
立法理由中曾說到待在公司的律師有潛在利衝的問題,
且律師這職業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公益性,
所以所謂機構律師才限縮在具公益性質的兩種法人。
那依照律師法,非機構律師或一般執業律師,原則上應不能執行律師業務。
但回到我今天跟同道討論的問題,
起源於我們意外發現在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中,
有律師的事務所名稱是「XXX股份有限公司」,且一樣登錄律師公會。
經查詢好像也有正常執業,雖然都是處理該公司的事務為主,
所以想確定現行規範下到底專任於公司內的律師是否可以正常執業呢?
或是否另有函釋鬆綁?又或是現行規定其實有漏洞?
由於不確定究竟是否合規,所以先不透漏意外查到的道長資訊XD
以防萬一誤捅到啥鬼蜂窩...感謝大家。
作者: shipl79 (榕)   2021-10-28 00:09:00
印象中看過登錄在中華電信
作者: takewind (躲到角落去)   2021-10-28 00:10:00
法務部96.10.30法檢字第 0960804107 號函 允許以公司作為事務所的地址/另外新的律師法,社團法人不一定是公益性質的
作者: shipl79 (榕)   2021-10-28 00:13:00
各大銀行、保險業應該也有不少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1-10-28 01:16:00
為什麼看完你的問題後,我總覺得你講的「執業」,不是指執行律師業務,而是指在外開業啊= =a 如果我理解錯誤可以麻煩指正我嗎?不然我會覺得你問的問題很奇怪
作者: chimaera (喘口氣)   2021-10-28 01:24:00
但依該函令說明,是指「以公司或企業內之地址為其事務所地址」,能否直接推論以該公司或企業即為其「事務所」應該還是有點疑義?回六樓,我的問題確實就是如果不是掛在事務所底下的律師,而是僅受雇於公司的律師,到底依現行律師法能否正常執行律師業務?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1-10-28 01:52:00
喔喔,那我理解了,律師法第23條及立法理由,機構律師本來就可以執行律師業務,另外律師查詢系統上寫「事務所名稱」,我覺得並不代表機構律師是以其專任的公司為其事務所,只是在說明其專任處所為何,只能說,律師查詢系統沒有配合機構律師的性質作相應的調整而已,以上拙見供參。另外附上律師法第23條的立法理由:三、本條規定機構律師,係以律師名義處理任職法人之法律事務者,其與一般執業律師無異,自應適用本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
作者: chimaera (喘口氣)   2021-10-28 01:55:00
這我理解,但機構律師應不包含公司與企業,所以有此一問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1-10-28 01:58:00
呃......機構律師任職的地點,其實就包含公司與企業...營利性的社團法人,不就是指公司嗎...
作者: chimaera (喘口氣)   2021-10-28 02:00:00
喔喔~我懂您跟前面推文的意思了,我一直被需具公益性這個點卡住。感謝!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1-10-28 02:04:00
不會,其實我本來想直接點出來你是不是被「公益性」這個要件綁住了XD(但還是想確認一下後再跟你討論)
作者: chimaera (喘口氣)   2021-10-28 02:06:00
結果就是XD 因為被顧律師當時想修法的立場影響到zzz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1-10-28 14:00:00
加入公會跟執業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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