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元璨法律事務所誠徵受雇律師

作者: Hsin351 (Karen)   2021-12-03 13:58:46
【事務所名稱】 元璨法律事務所
【工作型態】 受雇律師一名
【工作內容】
1.撰擬訴訟書狀、律師函、存證信函、法律文件等
2.開庭、陪偵及調解等
3.辦理訴訟及非訟案件
4.答覆客戶諮詢、提供法律意見、會見客戶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7號3樓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9:00-18:00,中午休息一個小時
【薪資範圍】 新臺幣50,000元
【公司福利】 依勞基法規定
【特別條件】 需自備機車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將履歷寄至站內信及[email protected],標題請註明「應徵受雇
律師_姓名」
***手機排版請見諒***
作者: PanaS0Nic (騙納索零客)   2021-12-03 14:10:00
又一個面議的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1-12-03 15:17:00
受雇律師的薪水,只能保證遵守勞基法規定...嘖嘖
作者: Hsin351 (Karen)   2021-12-03 15:48:00
嗨,我是助理,抱歉引起一些討論,符合勞基法一定是最基本的,寫面議是因為每個人的能力和經驗不同,不寫出一個數字也是有律師自己的考量,以我當初面試的經驗,律師是在決定錄取我以後詢問我希望的待遇,我講完希望待遇律師也一口答應,律師主要會聽面試者的需要、背景(包含求學、家庭、經濟負擔、生活開銷)及一些個人情況作為敘薪考量,我當初也跟律師說明需要負擔的開銷所以希望待遇是多少,這些都沒有被律師打折扣,律師認為事情都可以一起討論。如果有違反版規的地方再請指教,謝謝。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1-12-03 16:02:00
律師有律師的考量是可以理解,但版規確實要求不能寫面議,至少要標明最低酬勞喔
作者: Hsin351 (Karen)   2021-12-03 16:08:00
原來如此,抱歉抱歉,已經修改,謝謝您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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