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檢評、警僞證偽造文書、法濫權追訴

作者: thanatos0906 (人不知而不慍)   2022-04-13 00:36:52
一、事實摘要
(當事人登入次數不足幫代po)
案情大致是:
男方在107年12/22告女方在107年7/31~11/10間長期妨害他名譽、違反他個資,但在警局拍到女方個資照,而女方因曾嗆男方提告都講講而已,所以男方與於107年12/24將女方個資照傳給某共同友人,結果女方個資照莫名出現在網路上,最後男方被起訴,女方不起訴。
(1)欲委任律師請求檢評的部分,是男方告女方妨礙名譽、違反個資的這個案件,新北檢109偵4916,後改110偵13306,檢方明顯有問題的部分是(a)偵查兩年四個月遠超過法定偵查期限(b)違反個資部分在110年4/28無視109年12/9刑事大法庭統一見解,詎仍以未侵害男方財產利益為不起訴處分:
https://i.imgur.com/PsGSa3t.jpg
(2)欲委任律師對員警提起僞證、僞造文書告訴的部分,是女方告男方違反個資的案件,最後男方被起訴,而在台南地院審理時,院方採信員警不實證述及提供之不實警詢筆錄(但至一審結前辯方始終未見該筆錄),致男方遭突襲判有罪,詳情參當事人law板文章:
https://reurl.cc/mGeE11
(3)欲委任律師對法官提起濫權追訴告訴的部分,是上案二審法官翻異一審法官有罪關鑑原因(員警不實證述及提供之不實警詢筆錄),故意忽略男方另案告訴人身分,改以男方侵害女方隱私權為有罪關鍵原因,又故意忽略個資法41條構成要件(只處罰侵害隱私權、資訊自決權以外不法意圖),再次致男方遭判有罪,詳情參當事人law板文章:
https://reurl.cc/Wkpl9D
當事人已不信任司法,自認(1)(2)(3)雖事證明確,然皆應白忙一場,亦不願再興訟,只冀求還當事人清白,苟有道長有不同見解欲幫助當事人請站內psychehealer (勿站內我)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台中
2-事實發生地:台南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含(1)(2)(3)20~50
五、委任事項:(1)(2)(3)
六、案件進度:皆未開始
七、開會時間:配合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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